金融科技发展的国际经验与启示

作者:巢飞红 日期:2021-01-18 15:38:15

  导读  

强化金融科技监管,夯实数据综合统计和风险监测基础设施,增强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和穿透性。


  正文  

近10年来,我国金融科技蓬勃发展,金融科技在促进金融创新的同时也带来一定风险。如何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鼓励金融科技创新是监管部门值得深思的问题。


  我国金融科技发展现状与挑战  

数据安全亟待保护。金融科技推动了我国金融业整体向数字化转型,大量敏感信息存在互联网中,而很多机构和消费者缺乏数据保护意识,容易受到网络攻击,个人隐私泄露等问题严重危及生命财产安全。

金融科技人才储备不足。我国目前金融科技专业人才较少,尽管部分高校设立了人工智能专业,但数量还比较少,先进的人工智能实验室数量更少,急需加大建设力度。此外,国内缺乏金融科技相关研究和应用的专业人才,尤其紧缺既懂金融科技又懂金融的复合型人才。

业务交叉风险带来监管挑战。金融科技背景下多种金融业务交叉融合,风险交织导致难以识别,部分金融科技产品以创新为名义诱导过度消费、侵犯用户隐私等诸多风险,增加了传统式监管的难度。

我国实行的是不同的金融科技服务和产品由不同的监管机构监管,主要监管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和证监会。自2019年中国人民银行在北京创新性推出金融科技监管工具(即中国版监管沙盒)试点以来,共有9个监管沙盒全部落地,90多家金融机构和科技公司申报,沙盒测试了60多个项目,标志着我国金融科技监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整体而言,我国金融科技监管体系尚不健全,缺乏有效的法律体系,且监管规则大多数是在传统金融监管体系上衍生而成,容易出现重准入、轻监管的问题。


  金融科技监管的国际经验  

新加坡的金融科技发展较早且非常成功,在《全球金融科技指数城市排名2020》报告中,新加坡被评为亚太地区金融科技领袖,具有较大的金融科技初创企业生态系统,其中东盟金融科技总数的39%位于新加坡。该国的金融科技政策体系与我国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对我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政府在金融科技的发展进程中提供关键性的战略支持和指导作用

一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为鼓励各国在新加坡投资开发金融科技项目,新加坡创新性地推出了《金融科技与创新计划》,政府承诺在未来5年中投入2.25亿新元,以吸引先进的技术和人才来新加坡开展金融科技研究,为创建充满活力的金融科技创新生态系统提供支持。二是建立了“所有人的AI”计划。该计划是一项政府范围的合作伙伴关系,旨在提高整个经济领域的人工智能技能,为10000人免费提供AI基础知识培训。三是建立了大型的金融科技中心。该中心在新加坡金融区建立了超过100000平方英尺的办公空间,供金融科技公司使用。四是成立专门的金融科技发展办公室。以坚持市场化原则为核心,该办公室在新加坡金融科技的发展过程中承担核心作用,在经费使用、开展监管创新,加大人才支持培养等方面负全面责任。五是培养金融科技人才库。成立了致力于培养国内金融科技人才库的新加坡金融科技学院。该学院旨在为学习者提供金融科技基本技能,包括技术、领导能力和软技能的培训和认证,并通过联系导师、领导者和企业家来帮助拓展金融科技业务。该学院还与教育部门合作,将金融科技的教学嵌入STEM和金融学位及其他课程的现有模块中,帮助学生提高金融科技技能水平。

明确金融科技监管责任主体,并通过多种方式完善服务

明确了金融科技的监管主体机构。新加坡授权金管局(MAS)作为政策主体,负责金融科技的战略规划,政策框架和协调的全面责任。新加坡金融监管局颁布了《金融部门和科技创新计划》,该文件系统地指导了该国金融科技的发展;分设了多个部门协同监管。2015年,金管局成立了金融科技创新团队(FTIG),主要职责是制定创新计划,创建创新研发中心,打造智能金融中心,下面分设了支付、基础设施建设和创新实验室三个部门。2016年,新加坡监管局联合其他机构成立了金融科技署,主要职责是监管协调和政策制定,对金融科技企业实行一站式审批。同时,金管局还设立了首席科技官,专门负责制定技术创新有关的发展规划和监管政策,推动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加强国际合作。新加坡金管局与国际清算银行合作成立了BIS创新中心,该中心主要有两大作用:建立了一个可以数据共享的公共数字基础设施框架,以及一个将监管机构、被监管者、数字技术解决方案供应商联系一体的数字平台。

实行渐进式监管模式,积极鼓励金融科技企业创新

实行渐进式监管。“渐进式”监管广义上说就是鼓励创新,与金融科技部门密切合作,了解新模式,帮助创新者了解监管环境。新加坡金管局是新加坡唯一的监管机构,在灵活性和综合方法方面带来一些优势。新加坡金管局于2015年成立了金融科技创新部门,随后在其方法上非常积极,如通过在跨境金融科技活动方面开展监管合作,主办一年一度的新加坡金融科技节已发展成为金融科技日历上的一项重要活动,包括展览、会议、初创企业投资推介和许多其他活动。

构建有效的监管沙箱。2016年,新加坡监管局推出监管沙盒,成为全球第二个监管沙盒的国家,金融科技公司进入沙箱有两个标准。除事先报备、遵守法规和取得牌照等基本要求外,申请进入沙箱的金融科技公司应符合其他两项条件:拥有新型技术,并为金融服务解决了一个问题,或者给消费者或行业带来了好处。同时,金管局会对进入沙盒的公司在试验期间提供适当放松监管要求的支持。为缩短审核风险较低业务的金融科技公司进入沙盒的时间,2018年,金管局发布了《沙盒快捷通道》办法,审批流程缩短至21天。

与国外监管机构合作和分享经验,并鼓励跨境服务。新加坡率先和英国达成协议,鼓励信息共享,帮助金融科技公司拓展其他市场。2018年8月,包括英国FCA和新加坡MAS在内的11家监管机构启动了全球金融创新网络(GFIN),旨在帮助监管机构合作,并帮助金融科技公司测试跨境解决方案。

加大对消费者的保护力度。新加坡2020年1月生效的 《2019年支付服务法案》明确规定通过多种途径加大消费者保护力度。同时金融科技公司在进入沙盒测试需要界定适当的边界条件,充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三大启示  

提升金融科技监管水平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

发挥好人民银行的金融科技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对于金融产品和服务,无论是否由金融机构提供,均应纳入相应监管范围。强化金融科技监管,夯实数据综合统计和风险监测基础设施,增强金融监管的专业性、统一性和穿透性。继续完善并扩大“监管沙盒”机制。建立多层次的监管沙盒准入机制,逐步扩大监管沙盒的试点范围,完善中央和地方分工,加强对金融科技领域全覆盖监管。通过国际合作,借鉴国际先进监管科技经验,防止跨国监管真空等风险。

营造良好的金融科技发展环境

政府应加大对金融科技的支持力度,从资金、技术等方面吸引全球先进金融科技企业来我国发展,加大对金融科技人才队伍的建设,鼓励高校在学科设置时应注重培养跨界的金融科技人才,增设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专业,培养更多金融科技人才。金融机构、金融科技企业、高等院校之间加强合作,为金融科技在金融领域应用、创新和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加大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力度

制定金融科技应用的相关法律法规与监管规则,首要保障投资者的信息和隐私安全;完善金融科技在金融领域应用的责任追究机制,在金融科技公司进入监管沙箱前设置一定的边界条件,充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加大金融科技领域消费者保护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一行两会”的消费者保护机构作用,建立全方位的金融消费者保护体系。












(作者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湘潭市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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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金融家 2022年9月 总第207期
出版时间:2022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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