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统筹”疏通民营小微企业融资堵点 —以平顶山市为例

作者: 日期:2019-08-27 14:46:06

作者 | 杨振坤 马 宇 姜 东 中国人民银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 来源 | 《当代金融家》杂志2019年第8期

导读
按照“几家抬”的工作思路,注重各项政策之间的协调与配合,特别是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要取长补短、同向作用,形成财政诱导撬动金融资源配置的良性互动机制。
 
正文
民营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经济增长的生力军,是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双创”的重要载体,其融资问题也因此备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在调查中了解到,随着金融支持民营小微企业各项政策措施相继落地,平顶山市民营小微企业贷款实现较快增长、融资成本明显降低,但同时也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制约瓶颈,应按照“几家抬”的工作思路,深入推进“六个统筹”,着力破解民营小微企业融资中的难点、痛点和堵点,形成促进民营小微企业持续健康的长效机制。
 
民营小微企业融资现状
平顶山市是因煤而立、因煤而兴的资源型工业城市,国有及国有控股的大型企业是拉动区域经济增长的主力军。近年来,随着经济转型发展,“资源型城市病”逐步显现,平顶山市部分大型企业经营较为困难,区域经济增长乏力,亟待加快民营小微企业发展,激发市场活力,培育经济新动能,促进区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平顶山市历来重视民营小微企业发展。一是地方政府实施多项政策措施,包括升级对企业的公共服务、减税降费、财政直接奖补、设立融资担保机构和产业发展基金、支持企业在资本市场挂牌上市等,为民营小微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二是作为派驻地方的金融管理部门,人民银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认真贯彻执行上级行的货币信贷政策,通过制定落实措施、开展“双百”活动、召开推进会等方式加强窗口指导,用足用好用活货币政策工具,充分发挥其定向调控、精准滴灌功能,不断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深入推动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百千万”三年行动计划落地见效。三是金融机构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全面满足民营小微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在一系列政策措施的推动下,民营小微企业贷款保持较快增长,融资难、融资贵进一步得到缓解。
 
制约民营小微企业融资的主要因素
从金融需求端看,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背景下,部分民营小微企业经营状况欠佳,抗风险能力比较弱;向银行申请贷款时,缺少合适的抵押品或担保人;企业治理结构不够完善、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和透明,银行缺乏足够信息;部分民营小微企业信用状况较差等。
从金融供给端看,传统金融供给结构不合理,民营小微企业融资供给不足;银行内部的考核导向,影响信贷人员对民营小微企业放贷的积极性;信贷等金融产品审批时间偏长、效率偏低,创新力度不够,产品同质化较为严重,不能较好地满足民营小微企业实际融资需求等。
从融资环境看,融资担保体系不健全,贷款风险补偿分担机制不完善,增信分险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信息共享机制建设滞后,企业信息碎片化、孤岛化,导致银企间信息不透明、不对称,同时也影响信用体系建设;受部分大型民企破产影响,辖区金融生态环境有所恶化,导致银行风险偏好降低;知识产权等新型抵质押融资配套支持不足等。
 
对策建议
统筹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互补充
解决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应坚持“让政策的归于政策、让市场的归于市场”的原则,分类施策,优势互补。对成长已经达到市场金融标准的民营小微企业,要坚决交给市场;对暂时还达不到市场金融门槛的民营小微企业,以培育和孵化的思路来扶持,充分发挥政府作用,制定配套政策来解决市场“失灵”问题,实现金融等社会资源的最优配置。
 
统筹产品创新与实体需求有效对接
金融机构应将信贷产品的设计融入到企业的生产过程中去,根据民营小微企业的不同性质,以及不同成长阶段融资需求和融资方式的差异,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构建覆盖民营小微企业整个生命周期的融资体系。针对民营小微企业融资“短、小、频、急”的特点和“缺信息、缺信用”的弱点, 金融机构应在数据挖掘、信用评价、担保方式、贷款周转等方面开展创新,真正解决民营小微实际融资中的“难点”和“痛点”。
 
统筹评价考核与尽职免责有机结合
在监管层面,继续完善差异化监管政策和激励约束机制,支持金融机构对民营小微企业不良单独考核,提高容忍度,畅通内部激励传导机制,按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分步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在操作层面,督促金融机构根据监管政策导向,结合自身实际进行细化完善,制定具备可操作性、符合民营小微企业授信特点的内部尽职免责制度和容错纠错机制,切实将免责政策落到实处,并将民营小微金融服务与业绩、薪酬等联动挂钩,打消基层贷款客户经理的顾虑,为一线员工“松绑解缚”,建立“敢贷、愿贷、能贷”的长效机制。但同时,也应注意避免政策落实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
 
统筹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同向发力
拓宽民营小微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综合运用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充分调动信贷、债券、股权、理财、信托、保险等各类金融资源。从目前的融资结构看,应着重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学习其他机构的成功经验,积极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双创金融债券,积极培育和保荐各类民营小微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同时,大力发展股权融资,从源头上减少民企小微对债务融资的依赖。抓住科创板机遇,助推创新型民营小微企业进入资本市场;积极搭建平台,引进或对接PE、VC、天使基金等对风险包容度高的新金融业态,提供相匹配的金融服务。
 
统筹金融政策与财政政策协同配合
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是世界性难题,是非常复杂的综合性问题,需要按照“几家抬”的工作思路,多部门共同发力支持民营小微融资,注重各项政策之间的协调与配合,特别是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要取长补短、同向作用,形成财政诱导撬动金融资源配置的良性互动机制。财政政策方面,应积极对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提高担保能力,建立民营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为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服务;进一步优化财税支持手段,推动相关部门完善落实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等优惠政策,加大对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的激励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金融政策方面,应进一步完善监管考核制度,继续加大逆周期调节,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同时综合运用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积极跟进,加大信贷投放力度。
 
统筹金融环境与营商环境同步优化
要在市场准入、环保治理、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等方面,为民营小微企业打造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不断改善营商环境,给民营小微企业发展创造充足市场空间,改善民营小微企业盈利能力。同时,要持续推进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严厉打击金融欺诈、恶意逃废债、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建立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加大司法审结力度,提高金融案件审判效率,做到快审快结,切实维护金融债权,并妥善运用市场化手段,积极收购和处置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盘活存量信贷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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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2024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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