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 有效衔接的应对措施

作者:吴艳霞 日期:2021-03-22 14:11:57

农村产业发展既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根本之策,也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


如何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中积极作为,充分发挥金融支持的先锋主力作用,是当前基层人民银行工作的重中之重。笔者着重分析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在衔接过程中遇到的现实难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现实难题

由特惠性金融政策向普惠性金融政策接续和转化的困难

在推进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过程中,金融政策覆盖面要从贫困地区扩展至全部农村地区,工作重心由单一的脱贫向促进农业农村全面振兴以及长远发展转变,使金融政策由精准性、特惠性向综合性、普惠性接续和转化,但两种金融政策是存在较大差异的,实践中在政策衔接上容易出现断链,乡村振兴更倾向于解决现实在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原有的金融政策已远不能满足实际,亟须提出更有效的新政策。此外,脱贫攻坚消除绝对贫困之后,还存在返贫以及大量的相对贫困问题,金融扶贫政策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之后仍应继续发力以巩固脱贫成果。如何把握金融政策调整的力度,是当下亟须关注的问题。

金融需求变化与金融供给有效对接的问题

脱贫攻坚聚焦的仅是贫困人口及贫困地区,实施的是金融精准扶贫,资金精准投入施以帮扶措施,金融需求仅是特定的对象。但乡村振兴战略不仅要巩固前期精准帮扶的脱贫成果,还要进一步全面解决“三农”问题和实现乡村全面振兴,随着农业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深入,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产业链条不断延伸,金融需求缺口较大,农村金融市场有效供给仍需进一步加强,如何让金融供给侧在乡村全面振兴方面发挥有效作用,是衔接中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多元化金融产品的需求与信贷产品相对单一之间的矛盾

信贷产品是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有效载体。乡村振兴从业主体是多元的,产业层级是多样的,项目内容是立体的,对资金需求具有全方位和多元化的特征,迫切需要新的信贷产品来匹配,但金融机构受传统业务束缚、管理体制复杂、科技支撑薄弱等原因影响,现有的产品供给不能适应和有效满足两大战略衔接的信贷需求。

金融支持“产业扶贫”向“产业振兴”转变需要加大力度

推动实施“产业扶贫”向“产业兴旺”转变,是两大战略有效衔接的内在要求,产业发展是巩固脱贫成果最具保障的长效机制,产业振兴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当前,涉农贷款仍然存在总量偏少、结构不优的问题,在撬动农村产业发展、培育壮大农村各类经营主体方面,金融支持力度不足。出于追求经济效益和规避风险,金融机构更乐于扶持大型优质企业,农业产业的弱质性导致金融机构不愿贷、不敢贷,这与两大战略衔接及乡村产业振兴的发展需求不匹配。

配套政策需要协同推进 

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离不开政府主导,需要金融政策支持,更需要财政、税收、担保、保险等部门、行业政策的协同推进,但目前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产业政策等尚未形成政策合力,农村金融风险缓释机制不完善,风险转移和保障能力不足、政策性担保缺乏、财政风险补偿不系统等,增加了金融机构对涉入预期风险收益的顾虑。


推进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建议措施

做好政策衔接,发挥保障作用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防止金融支持松劲懈怠,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健全防止返贫的金融帮扶机制。认真总结金融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优秀经验,持续发力,深度融合,更好地应用于乡村振兴,针对新变化新要求,及时出台更适宜的金融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侧重点,使金融优惠政策惠及更多的农村群体。综合运用降准、再贷款再贴现及两个直达实体经济等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涉农领域信贷投放,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突出其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同时注重满足已脱贫的贫困户以及边缘户发展产业的有效信贷需求。用好普惠金融政策,引导金融机构持续创新涉农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不断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支农资金使用效益。建立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统计监测和考核评估制度,动态分析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展和效果。打好金融政策“组合拳”,切实发挥政策的撬动效应和保障作用。

找准职能定位,强化金融供给

中国人民银行应切实履行金融牵头引领职责,建立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长效机制,做好中长期规划,制订阶段性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工作,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农村中长期信贷投放。各类型金融机构应找准服务乡村振兴的职责定位,下沉服务重心,提供多层次有差异的农村金融服务,保证金融支持力度不减,坚持当地可用资金用于当地,深化发展涉农贷款业务,满足乡村振兴资金需求。优化网点布局,完善农村金融服务网络,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覆盖率,促进金融资源在乡村振兴中有效配置。鼓励金融机构发展金融科技延伸金融服务触角,依托大数据、通讯和互联网技术等,推广网络融资模式,支持农业农村发展。

创新产品种类,提升金融服务

应引导金融机构积极探索低成本、易推广、更契合、更灵活的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在产品创新上,充分考虑乡村振兴中金融新需求、市场运行新特点,结合农业产业和项目特点,积极创新信贷产品和信贷模式,实施差异化的融资支持。立足现有农村信贷产品,延伸和丰富水利建设、农村交通、生态宜居等信贷品种的内涵范围。探索保单、涉农补贴、农业科技专利、农用机械、农地承包经营权等抵押贷款业务。结合信用村、信用镇等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促进金融机构创新信用贷款产品。积极开发绿色农村金融产品,持续增加绿色信贷投放。在金融服务上,要主动对接乡村振兴规划,充分发挥涉农金融机构主力军作用,搞好农村金融服务网点的布局和设置,提升支农服务水平,发挥金融科技促进乡村振兴,利用互联网技术探索开展“金融+互联网+农业”模式,增加农村金融服务供给。

聚焦重点领域,推动产业兴旺

农村产业发展既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根本之策,也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要切实引导金融机构,把产业振兴摆在突出位置,重点支持。聚焦农村产业发展,主动对接产业振兴金融需求,引导金融机构扶持县域和乡镇的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推动农村金融供给侧结构改革,多渠道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引导信贷资源向农业产业流动;根据当地乡村旅游、民族文化等特色资源,积极支持特色项目和特色优势产业规模发展;结合农业产业链融资需求,支持宜居乡村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生态农业发展、智慧农业发展和农村实体经济,以发展保巩固,以发展促振兴。

增进协调联动,汇聚工作合力

一是沿用“地方政府主导、人民银行牵头、职能部门配合、金融机构参与”的工作机制,增进政府、金融、社会资本互补协调,加强金融政策与区域发展政策、产业扶持政策和财税政策等的配合,整合各方惠农政策,协同发力。二是加强金融系统内部的沟通协作,形成金融服务的工作合力,通过分工负责的方式,压实金融机构责任,构建金融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联动协调机制,实现客户资源、信用信息、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等的协同共享。三是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与政府部门、司法机关信息共享和联合制裁,对逃废债形成打击合力。四是做精做优政银企对接平台,大力营造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工作的良好环境与氛围。五是提请政府牵头建立涉农贷款的风险共担机制,加大配套政策支持,对金融机构支持乡村振兴可能形成风险敞口提供一定风险补偿基金或担保基金,缓释金融风险。 


(作者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松原市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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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金融家 2024年4月 总第22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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