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在小微企业融资中的应用---以张家界市为例

作者:危 俊 日期:2020-09-10 10:52:36

  导读  

利用大数据技术更加准确刻画小微企业的信用等级,智能化预警小微企业风险状况,不仅大幅降低了传统的客户经理人工尽职调查等信息生产成本,而且大幅提高了银行对小微企业放贷的审批效率。


  正文  

小微企业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人民银行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号召,通过实施定向降准、普惠金融等政策促进信贷资源向小微企业延伸,小微企业信贷可得性不断提升。然而,商业银行收集、处理小微企业信息的成本居高不下,导致银行生产小微企业信息的内生动力不足、对小微企业的放贷意愿不强,银行与小微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难以根除。

  小微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缺少抵押、担保、真实财务数据是银行向小微企业放贷难的主要因素

笔者对张家界地区12家银行机构从事信贷工作的人员发放73份问卷,回收有效问卷71份,有效问卷回收率97.3%。在71份银行信贷服务问卷调查中,关于向小微企业贷款难的因素方面,69份选择“小微企业缺少合格抵押品”,60份选择“小微企业财务数据不真实”,45份选择“小微企业缺少担保”,34份选择“小微企业寿命短”,28份选择“小微企业信用差”,23份选择“向小微企业放贷不具备规模经济效益”,17份选择“向小微企业放贷的内部激励不够”,3份选择“其他”。

交易成本较高是银行向小微企业放贷难的深层次原因

从需求方来看,抵押担保要求、不了解信贷产品及申请条件、审批条件收紧、贷款利率过高、审批手续烦琐等因素均增加了小微企业申请银行贷款的交易成本,导致小微企业产生“估计贷不到”甚至“不想贷”的认知,因此未申请银行贷款。

从供给方来看,由于很多小微企业经营状况堪忧、财务制度不健全甚至涉及民间融资,银行准确获取小微企业经营信息的难度较大。在银行放贷难原因调查问卷中,排在前三位的原因分别是“小微企业缺少合格抵押品”“小微企业财务数据不真实”“小微企业缺少担保”。在传统贷款模式下,银行自收到小微企业贷款申请至审批放款一般需要2~3周时间(有的甚至需要更长时间),其间尽职调查主要依赖信贷人员采集并审查小微企业的登记注册、财务数据、诚信情况等信息,实地查看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同时,小微企业财务制度普遍不健全且真实经营信息往往掌握在创始人等少数人手中,导致银行与小微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尤为严重,银行准确采集小微企业信息并评估其盈利能力、风险状况的尽职调查成本较高。由于缺少有效方法降低信息生产成本,因此银行需要小微企业提供合格抵押品或者担保以覆盖申请人可能出现的违约风险,而这恰恰增加了小微企业申请贷款的交易成本,导致一部分小微企业难以获得银行贷款。

综合来看,无论作为信贷需求方的小微企业,还是作为信贷供给方的商业银行,交易成本较高是导致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并形成小微企业贷款难问题的深层次原因。银行需要改变传统的依靠信贷客户经理尽职调查的信息生产模式,降低信息生产交易成本,以此才能提高对小微企业的放贷意愿。


  金融科技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  

以大数据为代表的金融科技新技术已经在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的小微企业信贷产品中体现,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在应用新技术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方面发挥了“领头雁”作用。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等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引入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开发出了符合小微企业需求特点的无抵押纯信用类信贷产品。银行金融科技深化程度越高,其对小微企业放贷的意愿越强。原因在于:银行通过金融科技手段将小微企业分散在市场监管、人民银行、税务、法院、环保、海关、电力、银行账户等企业信息集中起来,利用大数据技术更加准确刻画小微企业的信用等级,智能化预警小微企业风险状况,不仅大幅降低了传统的客户经理人工尽职调查等信息生产成本,而且大幅提高了银行对小微企业放贷的审批效率,实现批量获客,获取规模经济效益,由此提高了银行对小微企业的放贷意愿,增强了银行对小微企业放贷的内生动力。

在张家界地区,通过金融科技提高小微企业信贷可得性最为典型的是市建行。市建行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大力推广“小微快贷—信用快贷”业务,该行小微快贷客户数快速增长。2018年年末小微快贷客户数达496户,同比增长211.9%。2019年11月末,市建行小微快贷客户数611户,占该市小微企业贷款户数的比例达47.8%,高于张家界地区政策性银行、地方法人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的小微企业贷款客户数的总和。2019年11月末,市建行小微快贷不良贷款余额410万元,占该行小微贷款余额的比例为0.16 %,低于该市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0.65个百分点,反映出市建行依托金融科技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的意愿较强且贷款质量相对较高。

市建行推广的“小微快贷——信用快贷”产品是以小微企业及企业主基本信息、经营信息、资产负债信息、税务信息等多维度数据为基础,通过互联网渠道办理的全流程线上信用贷款业务,其主要特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以大数据为基础批量挖掘出符合条件的潜在客户并主动授信。例如,依据小微企业客户通过建行账户进行的资金结算量、对建行存款的贡献度、纳税情况、征信记录等信息,建设银行对小微企业客户予以授信。二是依托互联网及移动技术实现小微企业客户贷款从申请到还款的全流程网络化、自助化,实现企业信用贷款“秒贷”,大幅缩短企业贷款申请到审批放款的时间成本。三是系统自动甄别并预警贷款风险。通过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建设银行大幅降低了针对小微企业信息生产的交易成本,提高了小微企业风险甄别准确度及贷款审批效率,从而为实现批量获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政策建议  

加大金融科技在小微企业信贷领域的应用力度

一方面,建议加大小微企业信息与银行机构之间的共享力度,有利于银行整合分散在政府职能部门及社会各个领域的小微企业信息并通过新技术进行分析,提高银行甄别小微企业信用风险状况的准确度,促进银行信贷资源在小微企业中优化配置。

另一方面,银行应加大对金融科技在小微企业信贷领域的应用力度。银行应借助科技公司力量或者组建自己的研发团队,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精准定位潜在的小微企业客户群,开发出适合小微企业特点的信用贷款产品(例如基于交易支付信息的“流水贷”),为小微企业客户提供更加便利的贷款申请渠道和良好的用款体验。

继续优化小微企业贷款内外部环境

一是建议地方政府完善小微企业贷款担保及风险补偿机制,补充担保集团资本金,增强小微企业担保实力,建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增强小微企业履约能力。二是银行应落实小微企业贷款激励约束和尽职免责制度,放宽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提高信贷客户经理服务小微企业的积极性。三是小微企业应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向银行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数据,同时不断提高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加大金融科技监管力度

营造有利于我国金融科技发展的良性政策环境,引导金融机构科学合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的信息技术,不断优化信贷流程、增强风控能力,纾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降低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力度。同时,强化金融科技监管,防止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的滥用,维护金融信息安全、金融科技健康发展及金融体系稳定。




(作者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张家界市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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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金融家 2024年4月 总第22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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