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之间的关系分析

作者:宋 歌 日期:2020-09-10 10:51:32

  导读  

从监管者角度来看,监管强度无论高低,对被监管者都有促进作用,说明反洗钱监管是促进被监管者履行反洗钱义务、防范洗钱风险的核心手段。


  正文  

2020年伊始,中国人民银行陆续向反洗钱义务主体开出大额罚单,标志着中国自通过FATF第四轮互评估,成为FATF新任主席国以来,正在一步步与国际接轨。监管者看到了进步,被监管者感受到了压力,各大舆论将反洗钱监管工作推为热点,反洗钱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之间的关系问题引起关注。笔者旨在通过研究不同监管方式下反洗钱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之间的关系,分析反洗钱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反洗钱监管者与被监管者关系表象分析  

目前我国反洗钱监管两个有效手段分别为执法检查和风险评估,两种监管方式侧重点不同,对应的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之间的关系不同,但最终目的都是防范洗钱风险,预防和遏制洗钱犯罪,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

反洗钱执法检查——交警与司机的博弈关系

1.二者关系描述

在执法检查中,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之间的关系可描述为交警与司机的关系。交警的监管力度和司机遵守交通规则的主动性之间存在博弈。将这种博弈关系嵌套到反洗钱监管中,监管者即为交警,被监管者即为司机。

监管者监管强度标志着其投入监管成本的大小和监管水平的高低,被监管者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态度标志着义务机构在反洗钱工作中投入成本的大小和履行反洗钱义务水平的高低。

2.匹配结果分析(见表1)

通过表1可以直观看到,匹配结果分为四种。

(1)监管者强监管、被监管者主动作为:监管者监管水平较高,执法尺度严格,同时推动被监管者主动作为,有较高的风险防范意识,能自觉开展反洗钱工作,风险防范效果最好;

(2)监管者强监管、被监管者不作为:监管者监管水平较高,执法尺度严格,但被监管者不作为,风险防范意识较差,不能自觉开展反洗钱工作,因此被监管者会受到严重的处罚;

(3)监管者弱监管、被监管者主动作为:监管者监管水平一般,执法尺度宽松,尽管被监管者主动作为,有较高的风险防范意识,能自觉开展反洗钱工作,但风险防范效果一般;

(4)监管者弱监管、被监管者不作为:监管者监管水平一般,执法尺度宽松,同时被监管者不作为,风险防范意识较差,不能自觉开展反洗钱工作,风险防范效果最差。

法人机构洗钱风险评估——医生与患者的协作关系

1.二者关系描述

在风险评估工作中,监管者与被监管者可描述为医生与患者之间的协作关系,医生负责治病,患者负责配合。将医患关系嵌套到风险评估工作中,监管者为医生,被监管者为患者。分析风险评估工作中的二者关系,从风险评估结论出发,即被监管者是否存在洗钱风险。

2.匹配结果分析

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不同评估结论匹配结果如表2所示。

通过表2可以直观看到,匹配结果分为四种。

(1)监管者评估有风险、被监管者评估有风险:监管者与被监管者的评估结论一致,均能发现被监管者存在的洗钱风险。说明监管者的监管水平高,风险评估工作发挥实效,对被监管者指导性强;同时被监管者有较高的风险防范意识,能够挖掘出自身存在的洗钱风险,制定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风险防范效果最好。

(2)监管者评估有风险、被监管者评估无风险:监管者与被监管者的评估结论未达成一致。一种情况是监管者履职水平正常,被监管者的确存在较高风险,但被监管者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反洗钱工作流于表面,因此未发现自己存在的风险;另一种情况是被监管机构风险较低,但是监管者在风险评估过程中做有罪推定,认为被监管者存在较高风险,导致最终评估结论不客观。风险防范效果一般。

(3)监管者评估无风险、被监管者评估有风险:监管者与被监管者的评估结论未达成一致。一种情况是被监管者存在较高风险,但监管者监管水平有限,导致对被监管者指导不到位;另一种情况是被监管者风险不高,但出于防御性考虑将自身风险评估较高,造成管理资源的浪费。风险防范效果一般。

(4)监管者评估无风险、被监管者评估无风险:监管者与被监管者评估结论一致。一种情况是被监管者的确风险较低,减少监管资源和管理资源的配备,风险防范效果最好;另一种情况是被监管者存在较高的风险,但监管者和被监管者均未发现,风险防范效果最差。


  反洗钱监管工作的建议  

强化监管、主动作为、协同一致平衡博弈

1.强化监管是核心

从监管者角度来看,监管强度无论高低,对被监管者都有促进作用,说明反洗钱监管是促进被监管者履行反洗钱义务、防范洗钱风险的核心手段。监管强度越高,风险防控的效果越明显。

2.主动作为是关键

从被监管者角度来看,只要主动作为,无论监管者的监管强度如何,都能取得风险防范效果;反之只要被监管者不作为,无论监管者监管强度如何,最终的结果都不理想,要么被处罚,要么存在洗钱风险漏洞,因此,被监管者履行反洗钱义务的主动性是做好反洗钱工作的关键。

3.协同一致得胜利

在执法检查中,备受关注的问题就是处罚,但在四种关系表象中我们可以发现对被监管者的处罚不是最根本目的,也不是最好的结果,要想达到最佳的风险防范效果,监管者与被监管者必须目标一致,协同进步。

高水平、高配合、讲事实、常沟通加强协作

1.高水平监管,精准开方

作为监管者,必须具备较高的监管水平,对义务机构存在的洗钱风险评估准确,才能在监管工作中做到多措并举,精准发力。

2.高质量配合,药到病除

作为被监管者必须配合监管,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做好洗钱风险自评估,制订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为监管部门出台政策提供准确依据。

3.尊重事实,客观公正

在监管活动中,监管者和被监管者都需要从实际出发,客观公正地评估机构是否存在洗钱风险,合理分配监管资源。

4.良性沟通,协调合作

打破传统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之间的界限,放下监管者的权威,放下被监管者的戒备,平等对话,有效沟通,为共同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作者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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