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跨境网络赌博金融综合治理对策

作者:崔建英 日期:2021-03-11 10:36:01

近年来,赌博犯罪从线下发展到线上,呈现由涉及单一问题到涉及多个领域发展、由单一地区到跨区域跨国跨境发展等新变化、新特点。


近年来,借助网络通信技术和支付结算方式的发展,跨境网络赌博犯罪呈现出形式多样、手段翻新、案件增多的犯罪态势。据公安部官网,自2020年2月28日公安部部署打击治理跨境赌博工作专题会议以来,各地公安机关侦破跨境赌博案件257起,摧毁涉赌平台368个,冻结涉案账户28100余个,查明涉案资金2290余亿元。数据显示,我国禁赌工作形势依然严峻,所涉支付平台、电信运营商、账户及银行卡成为赌博犯罪的主要工具,金融产业跨境赌博综合治理刻不容缓。

跨境赌博基本概况

跨境网络赌博犯罪直接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直接危害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安全稳定,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做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自2019年7月起,公安部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三年的“断链”行动,成功攻坚了一批重大跨境网络赌博案件,打掉境外多个赌博集团。梳理分析公布的典型案例,跨境赌博犯罪主要有四类情况。一是境外赌场在我国境内揽客招赌,如甘肃公安机关侦破的“1·19”跨境赌博案,犯罪嫌疑人组织代理人员在境外窝点和境内通过网络招揽境内人员参赌。二是境内人员为跨境赌博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如广东珠海侦破的“4·21”网络赌博案,犯罪嫌疑人利用国内软件技术优势为东南亚等境外赌场及网络赌博团伙提供技术支持。三是出现了专门为跨境赌博犯罪提供资金结算服务的犯罪组织,如山东枣庄侦破“2·03”为境外赌场提供资金服务案,犯罪嫌疑人搭建多个支付平台帮助赌博网站提供收款服务。四是组织境内参赌人员出境赌博,如云南临沧公安机关侦破的杨某某等组织人员偷渡出境赌博案等。跨境网络赌博手法新颖,资金流转规避打击意识明显增强,呈现组织化、产业化、国际化特征,打击难度加剧。

跨境赌博基本特征

近年来,赌博犯罪从线下发展到线上,呈现由涉及单一问题到涉及多个领域发展、由单一地区到跨区域跨国跨境发展等新变化、新特点。

发展模式。近年通报的跨境赌博案件中,犯罪组织架构由境外向境内延伸,境外组织者位于组织架构的顶层,国内主要是各级代理,负责营销参赌人员,并接收转移赌资。通报的案例主要涉及柬埔寨、菲律宾、越南等三个国家,几乎所有网络赌博网站、App 平台使用的域名服务、存储服务大部分都位于境外。

犯罪手法。境外组织在互联网上开设赌博网站,通过正规或非法网站植入链接、微信群、QQ群等交流平台引流推广,引诱参赌人员注册并充值参赌,出现了利用网络游戏、网络彩票、真人娱乐场开设网络赌场,进行赌注交易。

交易特征。赌博资金主要通过网银或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流转,出现了大量为跨境赌博提供专门资金结算的服务平台,资金结算更具隐蔽性。同时,出现了利用话费充值转移赌资的新型结算方式,如公安部公布的“922”专案是全国首宗利用充值服务响应平台技术进行赌资交付与正常话费充值相匹配替换,实现“赌资洗白”的新型案件。

    技术特征。出现了为跨境赌博犯罪提供技术支持的产业组织。如广东珠海侦破的“4·21”网络赌博案,犯罪嫌疑人以软件研发为幌子,为东南亚等境外赌场及网络赌博团伙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

综合分析,在跨境网络赌博案件中,跨境网络犯罪团伙资金结算手法不断翻新,为了逃避监管、洗白非法所得,通过非法获取的海量银行卡或者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账户,采用“租码”、“跑分”或更具隐蔽的正常话费充值等多种形式汇聚与清洗涉赌资金,并与地下钱庄勾结,采用大量的虚假跨境贸易对冲形式将非法所得转移至境外,造成大量资金外流。金融产业综合治理形势十分严峻与迫切,综合治理任务极为艰巨。

四大对策

牵头或配合,推动建立完善预防打击跨境网络赌博专项机制

跨境网络赌博犯罪与网络黑灰产业、行业监管漏洞密切相关,打击整治工作涉及公安、中国人民银行、网信、工信、博彩及其他等多个行业监管领域,推动构建高效的部际协调机制,从根本上形成全社会预防打击跨境网络赌博犯罪长效综合治理机制,加强前端监管部门综合施策、协同发力,才是根本对策。建议中国人民银行发挥作用,在原有反洗钱部际联席会议框架下,牵头或配合推动设立预防打击跨境网络赌博部际工作组,指导全国预防打击网络赌博工作,规划预防打击跨境网络赌博重要方针、政策,制定国家预防打击跨境网络赌博国际合作政策,协调各部门、动员全社会开展预防打击跨境网络赌博工作。在部际工作组领导下,指定牵头部门,形成“一部门牵头、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的预防打击跨境网络赌博协调机制,同时牵头部门会同各部门出台《全国预防打击跨境网络赌博工作意见》,完成预防打击跨境网络赌博监管的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组织、协调各部门及其分支机构统筹推进全社会预防打击跨境网络赌博工作。

完善法规,构建有效打击跨境网络赌博金融预防体系

完善立法,将赌博犯罪纳入洗钱上游犯罪。在赌博案件中,犯罪分子利用个人账号“租码”“跑分”或其他交易模式,将非法资金隐藏在大量普通金融类账户中或正常的交易中,将违法所得赌资进行洗白,实施事实的洗钱行为,符合广义的“洗钱”范畴。赌博犯罪社会危害性严重,资金外流给国家带来的经济损失巨大,将赌博犯罪纳入洗钱上游犯罪必要可行,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已启动修订进程,抓住这一契机,将赌博犯罪纳入洗钱上游犯罪。纳入洗钱犯罪至少有三点好处。一是对在赌博犯罪案件中提供结算平台、账户等结算服务的严重违法的支付机构、银行机构形成倒逼机制,促使其停止犯罪行为或主动改进风控措施,加强对商户、账户、银行卡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特别是督导风险较高的支付机构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建立健全交易监测报告系统与更为严格的身份识别措施,构建银、证、保、非银行支付机构全产业防控体系。二是充分利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反洗钱资源加强对疑似跨境网络赌博可疑交易的分析上报优势,为公安部门提供有价值的线索,助力打击赌博犯罪。三是将对在赌博犯罪中提供洗钱的普通账户的持有人、商户形成震慑。

制定或完善部门规章,全面指导产业机构落实打击跨境网络赌博工作要求。建议中国人民银行主导制定《金融业预防打击跨境网络赌博管理办法》或相关规范性文件,明确对涉嫌跨境网络赌博异常交易的实时监测要求与动态报告义务、预防打击网络赌博犯罪宣传义务,形成系统的全链条预防体系。

积极引导支付行业协会发挥专业优势,建立健全支付产业智能风控平台与行业自律监管

公安部通报的案例显示,第三方支付机构及其商户的账户、二维码等成为跨境网络赌博资金转移与洗钱的主要工具。中国人民银行作为第三方支付机构主管部门,应引导支付行业协会进一步加强自律监管,携手支付宝、财付通等移动支付行业巨头发挥技术优势探索构建支付体系风控指南与黑名单管理,指导本行业建立有效的风控系统与模型,完善涉赌资金、欺诈及其他相关犯罪模型的前端资金监测与风控分析,提升对于涉赌资金结算全链条的动态查控能力,及时发现提供有价值的赌博犯罪线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维护支付产业的良好生态。

构建金融产业禁赌反赌常态化宣传机制

建议将禁赌反赌宣传纳入金融机构反洗钱常规宣传内容,实现禁赌反赌宣传常态化,充分利用金融机构点多面广、受众群体广泛的优势,深刻揭露跨境网络赌博犯罪的欺骗性、危害性,增强全社会公众拒赌反赌意识,助力构建禁赌良好社会生态与平安中国建设,不断树立金融产业各方履行社会责任的良好形象。





(作者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晋城市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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