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金融助力农牧区脱贫的思路

作者:王志鹏 日期:2020-09-10 10:42:31

导读

政府部门应把加强数字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和农牧区扶贫工作进行有效结合,制定激励数字金融发展的各类财、税补贴政策和措施,提高涉农法人金融机构投资建设数字金融的积极性。


正文

2020年是我国脱贫攻坚战决胜和收官之年,但新冠肺炎疫情又带来了新的风险和挑战。内蒙古作为我国地域跨度大、农牧业产业相对落后的地区,广大农牧区贫困户面临着脱贫再返贫或是新致贫等多种问题。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内蒙古农牧区地域特征,依靠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的发展与优势,大力发展农牧区数字金融,对于现阶段助力农牧区脱贫具有重要的意义。

农牧区开展数字金融业务的社会意义

数字金融可提升支农扶贫力度

数字金融可以明显加快农牧区金融支农扶贫的力度。为了进一步提高内蒙古金融扶贫力度,全区金融业先后在农牧区建立的贫困人口电子档案卡、已脱贫人口电子档案、产业精准扶贫贴息电子档案等多种数字金融数据库,极大地提升了金融扶贫力度和水平,为金融精准扶贫提供了便利。2020年上半年共计发放精准扶贫贷款1034.88亿元,较年初增加56.31亿元。同时,部分农牧区通过银、政合作方式,依托贫困户和农企的数字信息库,快速确立了银证承保的双重抵押担保审核制,增加了政府的隐性担保责任。在此约束下,贫困户和农企的违约风险随之降低,提高了涉农金融机构的放贷速度,有效降低了放贷成本,实现了贫困户增收和农企增效的良好效果。

数字金融为农牧区带来生态效益

通过发展数字金融,加快了农牧区自然资源的转化效果。以锡林郭勒盟为例,多年来的退耕还林政策,政府、银行、农牧民的奖惩资金、补贴资金基本实现了网银转账,较好地满足了农牧民生产生活的资金需求,进一步推动了草业种植和农牧区“小三养”产业化发展,为当地农牧业产业化水平的提升开了一个好头。同时,及时的资金补助到位,使得农牧民群众在畜种改良、羔羊育肥等方面的积极性逐渐高涨,生产经营方式正在悄然转变,为促进当地草原植被恢复提供了坚实的内部环境。

数字金融为农牧区带来社会效益

一是通过数字金融的快速服务,使得政府各类扶贫补贴资金、抵质押贷款能够及时起到“资金的及时雨作用”,同时信息的对外公开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使农牧民看到了数字金融服务所带来的实惠和便利,加快了国家产业政策的贯彻实施。二是可有效抑制农牧区日趋严重的高利贷现象。依托数字金融的便捷性,有效地缓解了农牧业生产资金供求矛盾,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地方高利贷的盲目滋长,维护了农牧区金融市场的稳定。三是农牧区投资渠道狭小和闭塞导致部分农牧民在得到现金后开始聚众赌博和无序投资,出现了一些影响社会治安的事件发生,而通过数字金融的服务,减少了农牧民手中现金的持有数量,从而相应减少了非法事件发生的概率,维护了社会稳定。

数字金融助农扶贫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数据金融业态不够丰富

目前,内蒙古广大农牧区的数据金融服务存在的单一化和同质化问题,农村信用社一家独大,而农信社由于其没有较强的数字金融研发实力与能力,依托农信社现有的资源配置能力,无法有效提升数字金融服务的质量和能力,更无法有效抵御前期开展数字金融所导致的各类金融风险。证券、保险等行业数字金融服务在农牧区缺失更为明显,如专做农牧业各类保险的机构主要以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为主,在农牧区保险市场竞争不充分条件下,农牧区数字保险业务的发展几乎处于空白。同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资金实力有限,行业贡献度和关注度不高。如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在大部分农牧区仍是空白,发展相关数字金融动能不足。

数字金融供给不足

调研发现,尽管农信社等法人金融机构在积极部署和推广数字金融服务,但由于各法人机构研发实力不足以及监管受限等问题,数字金融服务多数为基础金融服务,特色数字金融服务供给明显不足。如内蒙古通辽市作为畜牧业和种植业主产地,当地政府通过补贴和减免税收等方式,激励涉农法人金融机构研发特色农牧业数字金融产品,但在数字研发技术有限条件下,未能研发出与种养殖大户、家庭农牧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精准对接的特色农牧业数字金融产品。同时,旧有观念导致部分农信社等金融机构抵制数字金融的发展,出现了为防范涉农贷款金融风险而“去信息化”等问题。

数字金融的创新落后

在内蒙古不断推进农牧区数字金融发展过程中,部分涉农法人金融机构为应付地方政府和监管机构考核,并套取政策补贴,进行了“伪数字金融”创新,如信贷业务的数字录入、网银办理的基础存贷款业务等,多数仍属于传统业务,仅是名称改为与数字金融相关的“文字游戏”,完全无益于农牧区数字金融产品的创新与质效提升。同时,数字金融无法与相关政府部门机构进行有效联网对接。涉农法人金融机构放款时,仍要求农户或农企提供如定期存单、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住宅和商铺产权证等抵质押品,而这些抵质押品的认定仍然需要贷款方和放贷方去相关机构进行确认,但办理产权抵押的机构或部门间缺乏信息互换或共享机制,限制了数字抵质押业务的实操经验和创新热情。

发展数字金融助力农牧区脱贫的思路

政府要加大建设数字金融的各类政策扶持力度,使数字金融在配置扶贫资源中发挥重要作用

政府部门应把加强数字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和农牧区扶贫工作进行有效结合,制定激励数字金融发展的各类财税补贴政策和措施,提高涉农法人金融机构投资建设数字金融的积极性,同时大力引入数字金融发展较好的国有或股份制银行参与农牧区数字金融建设,逐步构建完善的数字金融市场体系。深入开展农牧区信用建设和宣传活动,提高农牧户、农企、重点扶贫对象的诚信意识和契约精神,提高涉农法人金融机构通过数字金融服务平台发放贴息、免担保和无抵押的小额信用贷款比率。

发挥金融监管部门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引导作用

利用现有的金融委协调机制,建立发展农牧区数字金融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同地方政府、涉农法人金融机构协调联动性和资源整合能力,推动农牧区数字金融事业的发展。设立数字金融业务考核指标,对发展较好的涉农法人金融机构及时兑现激励,增加再贷款、再贴现、减免税费等奖励政策。

发挥涉农金融机构主体作用

按各自职能和市场定位,加快推进农牧区数字金融创新力度和能力,不断提升数字金融服务渗透率,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涉农法人金融机构要提升发展数字金融的意识和理念,成立数字金融发展事业部,逐步改善和优化现有数字金融服务平台,加大数字金融产品的创新能力,将有条件的信贷业务逐步转向数字金融形态,增加数字金融信贷服务的经验,持续推进数字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改善金融空白乡镇、嘎查、苏木等地区的金融服务水平,对贫困县、镇、乡、村等重点地区实施倾斜性的数字金融扶持政策,推进基础数字金融服务的受众覆盖率。 






(作者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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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金融家 2022年9月 总第20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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