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中心支行: 打通“任督二脉”助力小微“过雪山”

作者: 日期:2019-09-12 11:28:00

作者 | 韩向国 中国人民银行鄂尔多斯市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 来源 | 《当代金融家》杂志2019年第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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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鄂尔多斯市中心支行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小微经济的重要论述,积极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若干金融支持民营小微经济发展举措,牢记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和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使命,努力把鄂尔多斯打造成适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金融价值高地”。


正文

民营、小微经济是经济发展的源头活水,作为全国改革开放30年的18个典型城市之一,鄂尔多斯市是一个民营、小微经济高度活跃的地区,小微企业、民营经济为鄂尔多斯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了极其重要的贡献。近年来,全市民营经济主体数量持续增加,产业规模不断壮大。截至2019年5月,全市现有私营企业50195户,个体工商户150911户,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和服务业中民营企业户数分别占79.5%和86.8%。上半年,民营经济贡献了全市58.5%的规模拟上工业增加值、42.5%的固定资产投资、90.6%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63.1%的规上服务业营业收入。

一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鄂尔多斯市中心支行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小微经济的重要论述,积极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若干金融支持民营小微经济发展举措,牢记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和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使命,努力把鄂尔多斯打造成适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金融价值高地”。


加大金融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力度

多年来,鄂尔多斯市坚守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初心,不断加大对民营和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当前,鄂尔多斯市金融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工作呈现“量增、价平、面扩、结构优化、服务提升”的态势。

一是“量增”,即民营小微企业贷款保持平稳增长。截至2019年6月末,全市小微企业贷款余额830.1亿元,同比增长25.7%,高于全区21.7个百分点,高于全市各项贷款22.6个百分点。民营企业贷款余额1815.7亿元,同比增长0.5%,较年初增加55.5亿元。

二是“价平”,即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适度下降。作为支持小微企业主力军的法人金融机构,截至2019年6月末,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6.22%,较年初下降0.5个百分点,低于法人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加权平均利率0.9个百分点,低于全市贷款加权平均利率0.75个百分点,利率处于下降通道。

三是“面扩”,即民营小微企业信贷支持户数增加。截至2019年6月,全市小微企业贷款户数3467户,较年初增加819户,增幅30.9%;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普惠口径小微企业贷款5.6万户,较年初增加0.15万户,增幅2.8%。民营企业贷款户数3652户,较年初增加801户,增幅28.1%。

四是“结构优化”,即民营小微企业融资结构持续优化。从融资方式看,渠道渐次扩大。截至2019年6月末,全市直接融资当年新增25亿元,余额460.1亿元,占全区的28.8%,排名第二。从资产质量看,6月末,小微企业不良贷款93.4亿元,不良率11.3%,同比降低0.8个百分点。民营企业不良贷款141.1亿元,不良率7.8%,较年初下降0.1个百分点。

五是“服务提升”,即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显著提升。2018年,中国人民银行鄂尔多斯市中心支行梳理了全市银行保险业扶贫、支农、支小,涵盖线上、线下多种渠道的167种信贷产品编印成册,向各金融机构发布了全市403项重点项目共计595亿元的融资需求,积极加强信息互通,有效增强了银企对接。


引领金融业在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上敢于作为

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鄂尔多斯市中心支行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扶持民营、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宗旨,综合运用信贷、债券、股权“三支箭”,引导金融机构调结构、拓渠道、增供给、创产品、通信息,持续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

第一,发挥“几家抬”合力,凝聚起地区金融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的广泛共识。一是牵头出台了金融促进民营和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提出了九大方面30条具体措施,努力破解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痛点”和“顽症”。二是积极推动全市尽快建立总规模不少于100亿元的绿色鄂尔多斯发展基金,为全市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绿色金融环境。

第二,强化逆周期调节力度,引导信贷资源向民营小微企业倾斜。一是提高银行信贷资金供给和配置效率,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把握信贷投放总量和节奏,优先保障优质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二是保持全市金融机构流动性合理充裕。发挥好差别化的存款准备金工具的正向激励作用,2019年以来,通过4次降准向全市银行业释放流动性15.12亿元,通过宏观审慎评估(MPA),持续引导金融机构将降准资金用于民营小微企业信贷投放。三是强化再贴现和再贷款定向调控、精准滴灌作用。2019年6月末,全市再贴现业务创历史新高,已全部用满、用足上级行前期下达的再贴现限额;再贴现加权平均利率较上年降低22个基点,切实降低了民营和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降低支小再贷款利率和申请门槛,发放了全区首笔“先借后贷”模式支小再贷款。

第三,大力优化融资结构,持续推进金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是千方百计扩大企业直接融资比例。抓好引导,积极培育直接融资参与主体。2019年6月20日,自治区首家“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运用企业落地我市,成功发行10亿元中期票据,将为企业节约财务成本约450万元。二是拓宽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抵质押渠道。引导各金融机构在传统不动产抵质押品的基础上,探索开展新型抵质押融资业务,推动贷款方式向抵押、信用、担保多种贷款形式并重转变。

第四,推进营商环境改善,进一步激发微观经济主体活力。一是做好“放管服”改革的减法。 积极落实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政策,减少广大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时间成本”。二是做好金融服务提升的加法。强化征信管理和服务,积极主动为民营小微企业提供征信查询服务,加强异议信息依法处置。三是做好严厉打击金融乱象的乘法。一方面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坚决查处金融机构乱收费、高收费现象;另一方面坚决打击违法高利贷、非法集资、地下钱庄、非法证券等各种非法金融活动,帮助金融机构化解不良贷款风险,构筑地区良好金融生态。


助力打通融资难、融资贵的“任督二脉”

中国人民银行鄂尔多斯市中心支行经过多方调研,明确了当前金融服务民营小微企业存在的问题,以助力金融机构解决服务民营小微企业过程中存在的困惑。

一是政策传达落实存在“堵点”。从供给侧看,由于长时间受固定思维模式的局限影响,部分金融机构在为民营和小微企业提供服务时还有一些顾虑,主动性不够。从需求侧看,不少民营小微企业生存率低,难以形成有效需求;或者是对国家出台的扶持政策不了解,对各金融机构开发的产品不熟悉,银企信息不对称的现象仍然存在。

二是拓宽融资渠道存在“难点”。首先是融资渠道单一,加剧了民营小微企业的贷款难度。目前,民营小微企业融资来源以自我积累、民间融资和银行贷款为主,较少通过上市、发债等直接融资渠道获取资金,融资渠道单一性大大制约了其进一步发展壮大,同时,实力的不足又进一步导致了其贷款难。其次是抵押担保缺失,加剧贷款难。2019年6月末,全市共有融资担保公司8家,比2018年减少9家,融资担保业务在保77笔、余额8.24亿元,同比减少60.5%,今年新发生担保业务10笔、金额0.87亿元,同比减少64.2%。

三是降低融资成本存在“痛点”。作为支持民营小微企业的主力军,法人金融机构吸收资金的成本较高,因此,贷款利率也相对较高。根据监测,2019年6月,法人金融机构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达到9.14%,高于全市贷款加权平均利率2.17个百分点。


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通过锲而不舍抓实金融支持民营小微企业相关政策,总体上看,近年来,鄂尔多斯市民营小微企业信贷投入逐步提升,融资可得性明显改善,融资成本有所降低。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鄂尔多斯中心支行将积极贯彻落实稳健的货币政策,久久为功、常抓不懈做好金融支持民营小微企业服务工作。努力帮助民营小微企业融化“市场的冰山”,翻越“融资的高山”,跨过“转型的火山”。

一是有效增加社会融资总规模。加强逆周期调节,继续引导各金融机构适时适度加大货币信贷投入力度,把握好信贷投放的节奏,确保实现2019年贷款增量、增速明显高于上年。

二是加强宏观审慎评估考核,引导金融资源配置向民营小微企业倾斜。综合运用定向降准、常备借贷便利等货币政策工具,为金融机构发放民营小微企业贷款提供流动性支持。

三是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和组织体系建设,保障民营小微企业金融供给。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积极推动实施移动支付便民示范工程,优化信用信息,改善小微企业基础融资环境。

四是继续推动实施直接融资项目库,鼓励支持优质民营小微企业到新三板、四板挂牌,培育高端民营企业到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融资。丰富金融业态,支持民营企业通过信贷、股权(期货)、债券开展融资业务,实现实体资源与金融模式的深度融合与良性互动。

五是加强和当地政府联系,发挥政策合力。通过减轻企业经营负担,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完善政策性担保方式,构建亲情型政商关系,保护企业及家人人身财产安全等多种方式,改善民营小微企业营商环境。

六是加强和金融机构沟通协作,抓好政策落实和监测引导,优化基层民营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主动增强服务意识,培养工匠精神,建立稳定紧密、良性互动的银企关系,扎根基层、深耕民营小微,与民营小微企业共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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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金融家 2024年4月 总第226期
出版时间:2024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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