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债市开放融通,支持“一带一路”建设

作者:万泰雷 吴彦彬 李松梁 日期:2017-03-22 13:17:57

导读资金融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债券市场具有体量大、市场化程度高、信息透明等优势,可以资金融通、市场联通、规则相通支持一带一

导读

资金融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债券市场具有体量大、市场化程度高、信息透明等优势,可以资金融通、市场联通、规则相通支持“一带一路”建设。当前应重点推进国内相关政策、规则和机制的改革,推动我国吸引更多境外投资人和发行人进入中国市场,积累试点经验。 


 

正文

资金融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以下简称《愿景与行动》)提出,“一带一路”建设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主要内容,其中资金融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近年来,中国债券市场双向开放水平不断扩大,在支持“一带一路”建设、加强金融互联互通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债市开放是资金融通的重要内容

“一带一路”建设涉及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合作,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尤其是需要可持续、多元化的融资渠道。而债券市场具有体量大、市场化程度高、信息透明等优势,债券市场的开放和互联互通,能够促进资金融通,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强大的资金支持。

 

首先,债券市场是储蓄转化为投资的重要纽带。
 

“一带一路”沿线(尤其是亚洲地区)国家储蓄率相对较高,但由于种种原因未能有效转化为本地区投资,而是以极低利率为发达国家所用,或由发达国家银行再向亚洲新兴市场提供高利率贷款。在这种模式下,一旦发达国家爆发金融危机,其银行急剧收缩海外贷款,可能对新兴市场国家造成严重冲击。如果能将“一带一路”地区的储蓄直接转化为在本地区的投资,将有效降低融资成本,促进基础设施投资,防范外部金融风险。而债券市场作为重要直接融资渠道,相比银行贷款,能够更有效地将储蓄转化为投资。
 

其次,通过吸引境外投资者和境外发行人进入中国债券市场,能够为“一带一路”地区的储蓄提供新的投资渠道,获得较高的收益。
 

除“引进来”之外,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和互联互通的内涵还包括“走出去”,即中国发行人在国际债券市场融资,利用国际资源开展“一带一路”建设,以及中国投资者投资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债券市场,为沿线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最后,“一带一路”建设强调“共建”,资金融通、债券市场开放和联通同样是一个国际合作的过程。
 

中国在推动自身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的过程中,也要加强与沿线国家债券市场的合作,在金融监管合作、基础设施联通、标准衔接、风险应对、危机处置、评级标准等方面建立合作机制,目标是促进资金融通,让“一带一路”区域储蓄充分用于沿线投资,形成互联互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格局。

 

债市开放与支持“一带一路”建设

 

一是以资金融通支持“一带一路”建设。
 

根据亚洲开发银行和汇丰银行的测算,仅亚洲年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就在8000亿美元左右。如此大的资金缺口,完全以主权性资金弥补尚显不足,《愿景与行动》提出要“引导商业性股权投资基金和社会资金共同参与‘一带一路’重点项目建设”。

 

债券市场能够可持续地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多元化期限和产品结构的融资支持,是社会资金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渠道。具体可从三方面着力:一是世界银行、亚投行等国际机构或丝路基金等可以在我国债券市场发债融资,支持“一带一路”建设;二是境外政府或境外企业可以在我国债券市场发债融资,支持海外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三是境内企业可以在国内市场或离岸市场发行债券,将所募集资金用于支持境内外有利于互联互通的“一带一路”基础设施项目。

 

二是以市场联通支持“一带一路”建设。

 

以市场联通支持“一带一路”建设,就是要根据不同条件和形势,适时将在岸市场与离岸市场相联通,将本国市场与国际市场相联通,甚至是将债券市场与股权融资等其他类型市场相联通,提高金融支持“一带一路”建设的系统性和多层次性。

 

债券市场的市场联通功能,可以使“一带一路”建设所需的资源流动更加高效。以资本、信息、人才、技术、企业作为桥梁,将过去相对分割式、碎片化、排他性的债券市场相连,让资源更加高效地在债券市场之间以及跨市场之间流动。通过市场联通,还可以使“一带一路”建设融资更加公开透明。除了要强调“自上而下”的政府引导性,还应重视“自下而上”公开透明的债券市场引导,让国内国际参与者通过公开渠道了解项目信息和资金来源,消除社会资金共建“一带一路”的疑虑。

 

三是以规则相通支持“一带一路”建设。

 

“一带一路”战略要求我国债券市场不仅以资金的“硬实力”支持互联互通建设,还要求加强治理规则和金融标准的互联互通,在推动企业“走出去”、资本“走出去”的过程中更要推动规则“走出去”,以规则“软实力”排除战略实施的矛盾和冲突,以缓和的方式推动更深层次的区域一体化。

 

目前,我国债券市场已发展成为全球第三大债券市场,在发展过程中也积累了自身发展经验、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规则。我国可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推广中国债市的发展经验和标准,推动区域债券市场标准的统一,引导“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沿线企业接受中国市场的发展理念和治理规则,减少“一带一路”建设中因制度规则差异、发展理念不同导致的摩擦和冲突。

 

我国债券市场支持“一带一路”建设现状

 

引入境外发行人

 

目前,不同类型境外主体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俗称“熊猫债”)的渠道已经建立。2015年以来,芯片制造、绿色环保、汽车、港口、医药、电力、仓储物流、交通运输、公用事业等多个行业企业相继在银行间市场注册熊猫债,韩国政府、波兰政府、加拿大BC省、汇丰银行(香港)、德国戴姆勒、法国威立雅、香港九龙仓、普洛斯洛华等一批优质主体相继注册发行熊猫债。一系列优质境外发行人的成功发行,带来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增强了市场机构信心,产生了积极的市场影响。

 

截至2016年末,共有33家境外主体累计在银行间市场完成注册或核准熊猫债2431亿元,发行规模34单合计631亿元,存量为531亿元。发行人类型包括国际开发机构、外国主权政府、境外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2016年,世界银行和渣打银行(香港)相继在银行间市场成功发行SDR债券,进一步丰富了我国债券市场的境外发行人类型和品种。

 

引入境外投资人

 

2010年以来,人民银行先后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央行或货币当局、主权财富基金、国际金融机构、人民币业务清算行、人民币结算境外参加行、境外保险机构、RQFII和QFII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2016年,人民银行发布3号公告,引入更多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取消投资额度限制,简化管理流程。

 

截至2016年末,共有407家境外机构进入银行间市场投资,较上一年末增加105家,占银行间市场投资者数量的2.88%。截至2016年末,境外机构持有银行间市场债券规模为7851亿元,较上一年末增加1950亿元,占银行间市场总规模的1.4%。境外投资者类型包括境外央行、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可开展包括现券交易、债券借贷、债券远期、远期利率协议及利率互换等在内的多种交易。
 

境内机构赴境外发行债券

 

2007年,人民银行与发展改革委共同发布《境内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暂行管理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内金融机构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自此,点心债市场成为中资机构进行低成本融资的重要渠道。

 

截至2016年末,共有169家具有中资背景的机构(包括财政部、人民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等)在离岸市场发行495单点心债,发行规模5868亿元。此外,中资机构“走出去”发行美元债券、人民币债券等融资活动日益活跃,截至2016年末,中资背景机构(指彭博数据库里风险涉及国家为中国的机构,包括红筹企业)累计在海外发行各类债券6429亿美元,其中美元债券占比72.7%,人民币债券占比16.8%,其他币种包括港币、欧元和澳元等。

 

境内机构投资境外市场

 

我国于2007年发布《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推出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2014年,我国正式推出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RQDII)制度,允许具QDII资质的金融机构自主发行RQDII产品投资离岸人民币市场,投资标的未做任何限制且不受外管局的额度约束。截至2016年末,外管局QDII审批额度合计为900亿美元。

 

债市开放支持“一带一路”建设现状

 

债券市场开放支持“一带一路”战略主要包括政策指导和市场操作两个层面。

 

在政策指导层面,《愿景与行动》明确提出,“支持沿线国家政府和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以及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符合条件的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可以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和外币债券,鼓励在沿线国家使用所筹资金。”习近平主席在2016年8月举办的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座谈会上提出,“创新国际化的融资模式,深化金融领域合作,打造多层次金融平台,建立服务‘一带一路’建设长期、稳定、可持续、风险可控的金融保障体系。”

 

在市场操作层面,2016年8月,波兰政府30亿元熊猫债在银行间市场成功发行,作为“一带一路”战略沿线的重要国家之一,波兰发行熊猫债对于推动中波两国在经贸和金融领域的合作,助力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实施具有深远意义。2016年11月,招商局港口也成功注册熊猫债,其担当招商局集团“一带一路”国家战略沿线港口投资收购、建设经营的重任,此次熊猫债募集资金用于境内港口企业,有利于以港口运营支持贸易互联互通。此外,建设银行在2015年也于马来西亚市场发行了10亿元人民币债券,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一带一路”项目融资,支持中资“走出去”的企业。

 

进一步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建议

 

经过十年的深化改革,我国债券市场目前已发展成为亚洲第二大、全球第三大债券市场。正如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所指出,“在中国经济金融深度融入全球化的背景下,继续推进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是我国构建市场化、开放型金融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也是在经济新常态下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继续推动债市双向开放,也必将为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发挥愈加显著的作用。笔者就此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坚持循序渐进、服务实体经济的原则,分阶段、有重点推动债市有序开放。

 

纵观国际市场开放经验,往往都经历了初期试点探索、政策调试和试错、内外部环境成熟后的飞跃发展、市场环境变化带来波动、最终回归稳定等不同阶段。我国债券市场仍处于开放初期,还需要探索和调试,在探索过程中需厘清内外部环境,有重点、循序渐进地开放。潘功胜副行长指出,“我们将基于战略的角度继续推动中国金融市场的改革开放,应该说目前是流入端政策改革比较好的时机。”

 

笔者建议,当前应重点推进国内相关政策、规则和机制的改革,推动我国市场在适合自身国情的基础上进一步与国际接轨,吸引更多境外投资人和发行人进入中国市场,积累试点经验。在这一过程中,可考虑优先引入市场声誉好、影响力较大、信用资质较好、符合“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的境外机构参与国内债券市场,形成对外开放的示范效应。

 

其次,加强制度建设,防范风险,注意政策目标与市场化原则的有机结合。

 

国际金融危机经验表明,没有良好的信息披露标准、投资人保护措施、风险处置机制和跨国金融监管合作,市场创新和开放可能带来重大风险。“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涉及国家和市场主体的信用资质千差万别,在债市开放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制度建设和风险防范不容忽视。需加强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机构的风险研究,针对不同信用资质的主体完善相应信息披露要求,增加适当的投资人保护措施,提升我国信用评级机构对国际发债主体的评级能力,探索多元化的信用增进和风险分散方式。国际金融组织和开发性金融机构可在提升“一带一路”建设的市场化融资水平、增强债市投资人信心、为发行人提供信用增进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最后,加强区域金融合作,推动亚洲债券市场建设,促进我国在跨国金融监管合作和区域金融治理合作中发挥引导作用。

 

亚洲金融危机后,东盟10国和中日韩领导人决定推动“10 3”亚洲债券市场建设,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但一段时期内,亚洲地区缺乏一个规模足够大、结构相对完整的债券市场发挥引导作用,合作始终受限。中国市场的快速发展为提升亚洲债券市场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一带一路”战略则为促进区域债券市场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在这一过程中,随着中国债券市场开放水平不断提升,我国债券市场将不仅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资金,也将在制定区域和国际金融市场标准、防范区域和国际金融风险、构建新型国际金融治理结构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进而为建设“一带一路”金融中心做出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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