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粕期权将书写服务农业新篇章

作者:魏振祥 日期:2017-03-16 11:51:18

豆粕期权作为新型市场风险管理工具,其灵活多样的操作方式,在促进期货市场服务农业发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优势。

2016年11月底,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获批开展豆粕期权交易,2017年笃定成为我国商品期权元年。多年来,我国期货市场品种体系逐步完备,功能发挥效果稳步提升,完善的市场监管体系和全市场扎实的准备以及投资者的强烈需求,为豆粕期权上市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支撑。


可以说,豆粕期权上市是各主体包括监管机构和市场人士普遍接受认可进而共同推动的过程。豆粕期权上市将有利于完善我国农产品衍生品市场,丰富相关参与者的风险管理工具和策略,推动我国期货市场服务农业的功能深化升级。为保证豆粕期权的平稳上市和安全运行,要未雨绸缪,将风险防范于未然。


顺应市场需求适时而生


豆粕是我国重要的农业加工品。作为我国对外开放程度较高的一个产业领域,油脂油料行业面临复杂的形势和诸多挑战。豆粕期货自2000年上市以来,市场运行平稳有序,产业客户广泛参与,价格发现和套期保值功能有效发挥,成交量多年位居全球农产品期货交易首位。不过,近年来豆粕价格波动频繁,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风险加剧,迫切需要更加丰富的风险管理工具。加上油脂企业实际经营中面临的问题复杂多样,国内单一的期货套期保值难以满足企业个性化的风险管理需求,因此也迫切需要多样化的风险对冲工具以避险增收。在经济发展新形势下,推出豆粕期权将会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是油脂油料产业急需找到的解决系列问题的突破口。


虽然国际商品期权市场发展如火如荼,自1973年问世以来的30年间,交易规模就完全赶超期货市场,但我国多年来一直缺少商品期权这一创新工具。而从当前发展趋势看,尽快上市豆粕期权,以更好地满足企业精细化、多样化的风险管理需求,既是我国期货市场提高服务农业的能力和水平的需要,也是开展商品期权以满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创新需要。


而在农产品价格市场化改革进程下,“保险+期货”等风险管理创新模式试点成功开展,并取得显著成效,受到国家领导层关注并被写入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但由于我国期货市场没有上市商品期权,新模式在推广过程中为规避价格波动风险,只能通过场内期货来复制期权,成本较高,还存在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随着市场相关主体避险意识深化和对场外期权等工具运作逐步熟练,场内期权的多元化特征使得其避险功能的重要性凸显,期权作为期货市场必不可少的工具得到市场的广泛认可和强烈呼吁。


可见,在我国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深化的背景下,特别是随着农产品价补分离、目标价格改革的推进,作为农产品风险管理创新的“保险+期货”等模式,离不开场内期权这一重要金融工具。


基于豆粕期货衍生的买卖权


作为大商所首批上市的期权品种,豆粕期权的研发和上市筹备工作已长达5年之久。大商所自2012年开始开展豆粕等品种的期权仿真交易,2015年将豆粕期权作为交易所转型发展的三大重点工作之一,从期权业务规则体系完善、技术系统升级、市场培育和仿真交易等方面加速推进,目前豆粕期权上市筹备工作已准备就绪,进入全面加速推进阶段。


豆粕期权是指基于标的物豆粕期货的买卖权或选择权,从豆粕期货合约衍生出来的衍生金融工具。在豆粕期权交易中,豆粕期权的买方是指权利的买方,拥有在一定期限内按指定价格买进或卖出豆粕期货的权利;卖方从买方收取权利金,如果买方行权,卖方必须承担履约义务。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对等,买方行权后,买方或卖方的期权头寸自动转为期货头寸。买方在买入看跌期权后,就如同向期权卖方购买了一个规避市场价格向不利方向变化的保险,期权费与投保保险费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在英文中,期权费和保险费也是同一单词(premium)。


豆粕期权合约的组成要素包括合约标的物、合约类型、交易单位、报价单位、最小变动价位、涨跌停板幅度、合约月份、交易时间、最后交易日、到期日、行权价格、行权方式、交易代码、上市交易所等14项内容。为方便投资者统一管理期货、期权头寸,大商所规定豆粕期权的客户交易编码与期货的交易编码相同,投资者可灵活在两类衍生品上进行组合交易。为防范风险,大商所还制定了一系列豆粕期权交易、行权规则,建立了国内期权市场投资者的适当性制度和做市商制度等,以保证豆粕期权顺利上市运行。


将开拓期货市场新境界


豆粕期权上市将使我国期货市场多年愿景走向现实,加快期货市场发生根本性变化,实现市场投资者数量显著增长,投资者结构进一步改善,市场成熟度进一步提高。可以说,豆粕期权的推出,将开拓我国期货市场的新境界。


首先,投资者数量将显著增长。


豆粕期权的多元化特征将推动期货市场的风险管理内涵更加丰富。首先,豆粕期权的操作更为灵活简单、易于接受,资金使用效率更高,杠杆效用更大,能够为投资者提供灵活多样的组合策略,提升投资者风险管理能力和管理效果,使投资者持久力增强。其次,投资者的原有期货账户即可进行期货期权交易,有利于投资者灵活管理风险,既可以长期持有,又无须担心追保。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不同行权价或到期日的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的多样化组合以及针对不同市场行情,形成牛市价差组合、熊市价差组合、蝶式组合等投资策略。豆粕期权上市后,期货市场交易方式将产生更多的层次感,更容易吸引投资者积极参加期权交易,投资者数量将明显增长。


其次,期货市场交易规模将明显放大。


从国外商品期权上市情况看,期权上市将促进期货成交量大幅放大。我国开展豆粕期权交易后,除期权自身成交量增长外,还将对豆粕期货交易产生反哺作用。由于豆粕期权是建立在豆粕期货基础上的,两者之间互有联系,彼此相通。豆粕期权上市后,大多数交易者在进行豆粕期权交易的同时也会进行豆粕期货交易。比如,有些期权交易的买方,当其期权成为实值期权时,会乐意在期货交易上进行反向冲销或多次抛补,以寻求更多的机会。对做市商而言,由于充当期权卖方的比例较高,必须采用其他策略来对冲风险,期货交易是进行期权对冲的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方式。


再次,期货市场功能发挥水平将进一步提高。


与豆粕期权相比,豆粕期货的套期保值策略相对单一,只能买或卖。而期权能够实现个性化,策略也可以多样化,既可以灵活选择,也可以根据客户需求,设计不同的产品组合,不但能管理风险,还能兼顾收益,既能保值又能增值。例如企业买入看跌期权既可以防止价格下跌,又可以得到价格上涨带来的好处,既不限制利润上限,同时又规避了价格不利变动的风险,套期保值效果明显提升。可见,豆粕期权提供了一个有效防范农产品价格风险的工具,具有独特的收益特征,使企业的套期保值手段更加丰富,效果更为稳健,企业投机性也将大大减弱。


最后,期货市场投资者结构会逐步优化。


豆粕期权上市后,基金、银行、信托和期货公司等专业机构可以在该期权基础上设计出更加多样化、个性化的产品和风险管理工具,解决目前市场产品和服务同质化的难题,吸引个人投资者以资产管理等方式间接参与市场,改善投资者结构。在全球商品期权最为发达的CME集团,其农产品期货的机构投资者持仓占比接近但不足90%,农产品期权的机构投资者持仓占比则高达95%以上。而目前大商所法人客户持仓量占比尚不足50%,上市豆粕期权将大大改善当前的投资者结构比例,从而提高我国期货市场的成熟度。


有助农业供给侧改革新征途


多年来,我国期货市场致力于提高服务农业的广度和深度,利用期货工具为完善我国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和加快转变我国农业发展方式等提供积极支持。豆粕期权上市后,期货市场服务农业的功能将叠加增长,在保障农民稳收增收、丰富企业客户风险管理工具以及完善国家农产品政策等方面,都将发挥明显的积极作用。


一是为保护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提供新的有力工具。


无论期货交易还是期权交易,均要求交易者具备较大的经营规模、雄厚的资金实力和较高的专业知识,短期内农民并非期货市场的直接主要参与者,实践中更多是通过间接参与期货市场来保护自身利益。2013年大商所试点开展“保险+期货”这一服务农业新模式,充分发挥了金融机构的优势,实现了期货机构、保险机构和涉农企业的多方共赢。但由于场外市场主要是私下协商的“一对一”交易,加之合约非标准化,与场内期权可随时转让、结算机构可保证卖方履约的优势相比,场外期权交易存在较高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如果现货价格上涨而农民却不履约,仍然要求订单企业按此前签订的更高价格收购,而企业为了规避价格上涨的风险在前期已通过期货进行套期保值固定了最终价格,其结果就是企业也会拒绝履约,造成“两败俱伤”。引进期权后,由于买进看跌期权确定的是最低卖价,则企业不用再担心现货价格上涨问题,因为期权没有锁定最终价格。同时,通过保障农民增收的“保险”,降低了农民参与期货市场的成本,还能提高农民现货合同履约率,提高市场信用,形成良性循环发展。


二是为产业客户提供更加灵活便利的风险规避工具。


豆粕期权上市后,将给我国成熟的豆粕期货市场增添策略化交易工具,满足产业客户多样化的策略组合需求。豆粕作为大豆压榨过程中的副产品,因其上下游行业联系紧密,市场影响范围广,使得相关企业的避险和投资需求异常强烈。以油脂油料企业为例,用相同时间点的大豆价格和豆油价格计算压榨利润,我国压榨企业大部分时间是亏损的,企业只能在期货市场高点时卖出豆油套保才能实现部分盈利。且企业实际经营中面临的问题复杂多样,单一的期货套期保值难以满足企业个性化的风险管理需求。豆粕期权上市后,相关企业可以通过期权与期货的多种组合,满足自身的风险管理需求。


三是为国家未来农产品补贴方式创新探出新路。


一直以来,我国依靠财政补贴支持农业发展,但实际上价格支持补贴的效率只有25%甚至更低。据统计,2015年,中央财政年初预算安排用于“三农”的支出高达12286.6亿元,比2014年增长17.9%。农业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连年增加,但补贴效率却相对低下,农民收入提高相对缓慢。采用期权补贴农业,不但可以大幅提高补贴效率,而且可以有效缓解中央和地方相关财政压力。例如,按照美国5美分/蒲式耳的期权补贴试点力度,对我国1051万吨大豆进行补贴,大约需要1.22亿元;对我国61623.9万吨粮食总产量全部补贴,大约需要72.26亿元,远远少于2015年国家对种粮农民的140.5亿元直接补贴,而且由于一部分价格风险被期权市场上的套利者承担,政府的财政压力将在很大程度上得到缓解。


未雨绸缪 防范未然 加强监管


豆粕期权作为新型市场风险管理工具,操作方式灵活多样,在促进期货市场服务农业发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优势。不过,在豆粕期权上市初期,一定要牢牢把握风险监控关键点,将风险防范于未然。


一是加强市场监管,确保豆粕期权上市后平稳运行。


规范的期权交易市场是期权助力农业生产功能发挥的保障。期权作为风险管理的工具,应用不当也可能成为风险的源头。在积极推动豆粕期权上市运行的同时,防范和化解风险应该贯穿豆粕期权研发、上市和监管的全过程。对大商所而言,已经做好期权规则制度的制定、交易技术系统的优化、仿真交易和市场培育工作。在豆粕期权上市初期,在保证一定流动性前提下,严防市场违规行为和风险事件的发生。


二是着力培育市场主体。


农产品期权市场功能的充分发挥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期权市场的流动性,而市场流动性的高低主要决定于市场主体的结构和数量。因此,在发展豆粕期权市场时要注重套期保值者和投机者两类主体的培育。重点培育产业链企业,使之灵活选择期货和期权进行风险管理,尤其用套期保值案例进行教学效果才会更佳。逐步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中介组织。加强企业风险管理培训,在风险管理现实需求的驱动下,豆粕经营企业才有动力在期权市场套期保值。同时,在监管水平提高和风险意识加强的前提下,鼓励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商业企业等有能力且愿意承担风险的机构进入期权市场。


三是加强期货公司风险控制培训。


我国的期货公司普遍没有期权风险管理经验,虽然我国的风险管理措施与国外不一样,风险应该不大。比如,国外是单独的结算公司进行风险管理,保证金按照SPAN一揽子风险管理措施缴纳,而我国的交易和风控是一体的,期权保证金比照期货收取,国外发生的风险点在国内基本不会发生。但是,毕竟大家没有经验,对期权交易的风控培训和自我学习就更显重要。


总之,豆粕期权上市将开辟我国农产品期权的先河,现货企业将会不断体验到期权与期货的不同以及期权比期货在风险管理上更多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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