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运用结构还需优化
根据平安集团公布的2015年年报显示,2015年,平安保险根据国内资本市场变化,主动改善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动态配置权益资产,权益投资占总投资资产的比例由2014年12月31日的14.1%上升至2015年12月31日的16.2%,固定收益投资的占比由79.7%下降至77.7%,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占比由2014年12月31日的4.8%下降至2015年12月31日的4.6%。
整体来看,平安保险2015年的投资意图大体是增加权益类投资占比,减少固定收益类及现金类投资占比。观察2015年我国保险业资金运用整体结构,银行存款和债券合计占总投资资产的比例为56.2%,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等权益类资产占比15.2%。
通过以上可见,我国保险业和保险公司虽然一直根据资本市场情况及公司的风险应对能力,动态地优化其资本配置,但综合比较发达国家保险资金运用情况,其资金运用结构仍然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
一是权益类投资比例提升空间极大。
2014年保监会发布《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按文件新制定的保险资金运用上限比例和集中度监管比例,保险资金可投资资产小于保险公司的总资产。观察2013年中国平安保险资金的权益投资占比为9.9%,2014年其权益投资占比为14.1%,2015年其权益投资占比上升至16.2%。纵观2013~2015年平安保险权益投资占比变化,可以看出平安保险一直致力于提升其权益投资空间,而且相对于30%的投资上限而言,平安保险仍然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
我国保险业权益类资金投资的整体情况和平安保险的变动大同小异,2013年我国保险业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等权益类投资占比为10.2%,2014年为11.1%,2015年继续上升至15.2%,可见我国保险业资金运用权益类投资部分呈逐年上升趋势。
二是债券投资收益率较低,债权计划投资前景广阔。
观察平安保险2015年固定收益投资结构,可以看出固定收益投资合计共占总投资额的77.7%,其中定期存款和债券投资高达59%,接近固定收益投资总额的四分之三。而且债券投资大多投资于国债,真正投资于企业债、证券投资等新品种的比例较低。单就国债投资而言,相对于美国发达债券市场,我国国债市场起步晚,成熟度低,不同存续期债券品种不足,债券收益率较低以及流动性差等因素都有可能给保险投资带来未来支付缺口的潜在风险,从而给平安保险投资的发展带来一定的阻力。
而观察平安保险2012~2015的财务报表可以看出一个引人注目的变化,即保险债权计划的比重越来越大。所谓债权计划,是指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作为受托人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行投资计划产品,向保险机构等委托人募集资金,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按照约定支付本金和预期收益的金融工具。2012年平安保险的债权计划投资仅占3.5%,2013年迅速增至8.7%,2014~2015年虽然有所降低,但近3年基本保持在8%的水平上下波动。
从我国保监会对于债权计划的政策放宽度来看,自2006年3月21日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项目试点管理办法》并开始债权计划试点以来,不断放宽保险公司债权计划投资政策,2010年保监会正式明确保险资金可以投资基础设施类不动产、非基础设施类不动产相关金融产品,确立了保险资金和各类不动产项目间的融通关系。截至2011年末,我国保险债权计划共成立46个,发行规模合计1583亿元,仅2011年一年就成立22个。2015年,注册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42只,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69只,注册规模共计约2047亿元,且债权投资计划注册效率显著提升。随着“一带一路”的推进,债权计划未来可能享受更大的政策红利,发展前景广阔,这也必将为保险公司资金投资带来曙光。
三是权益类投资渠道较窄,创投基金或成突破口。
在我国不断放宽投资限制的背景下,2015年平安保险资金投资于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仍不足10%,而参考同期发达国家保险资金配置情况,美国寿险资金配置股票规模约为1.5万亿美元,占比28%,可见我国保险资金在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等权益类资产的配置上仍然存在很大的空缺。这一局限性也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有着极大的关系。我国资本市场起步较晚,改革阶段仍然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股票和基金的投资收益率相对于发达资本市场稳定性较差,波动性极大。
而观察平安保险的投资渠道,占比较高的固定收益类投资收益率非常稳定,其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率波动主要受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的收益率影响较大,可谓是平安保险资金的投资收益率与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的收益率息息相关。2008年的金融危机和2015年中国“股市危机”均对保险投资收益造成一定影响,从而束缚了近几年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比例。2014年12月15日,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指出创业投资基金是指依法设立并由符合条件的基金管理机构管理,主要投资创业企业普通股或者依法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可转换债权等权益的股权投资基金;同时指出创业企业应处于初创期至成长初期,或者所处产业已进入成长初期但尚不具备成熟发展模式,从而确保保险资金投向符合国家政策导向,重点支持科技型企业、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通知》表示,今后保险机构将借助创业投资基金平台,为此类企业提供增量融资2000亿元,为保险机构的资金投资提供了极为有利的一个新渠道。距出台政策仅半个月左右的2014年底,保险机构已共计提供500多亿元资金。下面将就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的可行性进行具体的分析。
据创业投资基金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中国创业投资公司的退出回报率已经高达11.23倍,创业投资管理资本总额从2005年的903.5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2373.7亿元,增幅超过160%,可见我国创业投资基金投资热度只增不减,前景十分乐观。
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实际是其负债,其负债经营的本质对资金的期限匹配性和收益安全性要求很高,平安保险2015年寿险实现规模保费2998.1亿元,产险保费收入突破1600亿元,可见寿险业务是平安保险的主要业务。寿险具有期限长、安全性高等特点,寿险的特点决定了寿险资金应该作中长期或者长期且收益较为稳定的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刚好为寿险投资提供了一个非常适合、具有发展前景的渠道。
资金运用效率低
综合以上对于平安保险资金运用结构以及我国保险业整体资金运用结构的分析可见,我国保险业整体存在固定收益类投资占比过高,权益类投资不足,投资渠道狭窄,投资收益率过分依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等问题,而这些资金运用结构问题的存在,必然也会导致我国保险公司保险资金运用效率不足的问题。
平安保险自成立以来虽然一直致力于资金运用结构的动态配置和资金运用效率的优化调整,然而受制于我国资本市场大环境的影响和平安保险机构自身的局限性,其保险资金运用仍然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
首先,构建多层次债券市场体系
一是培育国债市场发展。保险业负债经营的本质决定了其对资金运用的极度谨慎性,随着我国保险业的不断发展,保险资金体量不断扩大,资金安全性要求日益提高,国债投资作为保险资金投资的“安全垫”,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尽管我国国债市场的发行规模不断扩大,国债可供保险资金运用的空间却十分有限,具体表现为缺乏超短期和超长期国债品种,如小于3个月或者长于20年的国债品种,而这种期限结构的分布不均匀会阻碍完整的基准收益率曲线的形成,从而对国债收益率造成一定的影响。
平安保险机构的保险业务主要以寿险和产险为主,寿险期限一般都在10~20年,甚至20年以上,非常适合投资于超长期国债,而产险主要期限是1年以下,对超短期国债的需求较大。所以国债市场只有完善其不同期限品种的分布,增加关键期以及超长期和超短期国债品种的发行规模,建立完整的基准收益率曲线,才能更好地发挥保险资金的“安全垫”的作用。
二是增加公司债及中小企业债的发行规模。观察我国债券市场的结构可以看出,我国债券市场主要以国债、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券为主,企业债占比极低,2015年全年企业债仅发行3431.0亿元,占债券规模的3.0%,而且发行的企业债主体多为大型国有机构,公司债和中小企业发行债券数量极低。可见我国债券市场主要是以政府、金融机构和公有部门为主导的市场,私有部门的融资需求得不到有效的解决,债券市场存在结构性问题,市场化程度低,限制了债券的收益率水平。
债券投资是保险资金投资中主要组成部分,近两年随着保险资金投资范围的不断拓宽,银行存款占比不断下降,债券投资占比有所提升,然而平安保险投资收益率并没有得到显著的提升,有一部分原因来自于债券投资的收益率偏低。相对于发达国家保险市场40%~60%投资于地方政府债券和公司债的比例,我国保险资金投资于公司债的空间很小。我国债券市场应加大公司债及中小企业债券的发行规模,既可以解决企业直接融资的难题,也为巨大的险资提供了较好的投资渠道,当然,在增加公司债和中小企业债发行规模的同时,也应该相应地提高风险监控能力,从而保证保险资金投资的收益稳定性及安全性。
其次,拓宽权益类投资渠道范围,实现保险资金投资多元化发展
一是保险业需树立多元化投资理念。随着近年来保险业的发展,我国保险业资金体量和可用空间已经基本达到发达国家保险业的水平,但是资金投资渠道较为狭窄。对此,保险业应当树立多元化的投资理念,充分利用保险业政策红利,在保证资金安全性和偿付能力的前提下,拓宽投资渠道,增加投资组合篮子中的产品种类,从而分散投资风险,优化投资结构。做到不仅增加传统投资渠道的产品种类,同时增加另类投资的投资比例,充分利用金融衍生工具套期保值,增加总体收益。
二是监管部门完善监管体系,保险机构加强内控体系。虽然债权计划和创业投资基金是目前平安保险两个非常有前景的投资渠道,但毕竟起步较晚,发展还不成熟,我国债权计划和创业投资基金主要是政府主导模式,如果不建立多层次监管体系,不可避免地会增大系统性风险的发生。
从宏观角度,政府和监管部门应该建立一套完整的风险防控体系,对债权计划和创业投资基金进行控制,无论是投资周期、偿付能力、风险准备金比例以及投资领域都应该设立严格的法律法规和比例限制,从源头上降低保险资金投资的系统性风险;同时,对于大型债权计划项目,可以积极引导地方政府提供融资,对于创业投资基金项目,可以积极引导大企业提供融资,引导政府和大型企业作为债权计划和创业投资基金的后备力量,保证其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为保险资金的投资提供安全的保障。
从微观角度,我国保险机构如平安保险机构自身也应该成立相应的风险监控部门,针对公司的战略发展和风险评估体系对所投资债权项目和创业投资基金进行可行性分析,从而预估项目风险程度,做到在事前、事中、事后都能适当地使用风险对冲工具,保证保险投资资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最后,保险机构需重塑人才结构
目前,我国大部分保险机构的保险业务人才大部分是网络销售和电话销售的业务人员,而保险资金投资方面和保险产品设计方面的高精尖人才比例极低。据统计,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自2000年开考以来,截至2012年3月28日,仅有251人次取得中国精算师资格证书,1432人次取得准精算师资格证书。
基于我国极度缺乏保险高精尖人才的背景下,保险机构可以与部分高校的保险学院合作定向培养专业型人才,从而更好地实现人才和保险业务的匹配性,从人才结构上提升公司整体战斗力。同时,除了投资方面的人才培养,保险机构也应加大其产品设计方面的人才培养力度,减少不必要的“体力”人才的招募,在人才瘦身的同时也做好整个机构的人才大换血,增加其高精尖人才的培养,重塑整个机构的人才结构,从而达到人才与业务的匹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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