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业协会会长陈共炎:完善机制 引导创新

作者: 日期:2014-09-03 18:00:15

  下一步创新的组织应当从监管机构、自律组织推动创新向证券经营机构自主创新转变,各证券经营机构的自主创新应成为今后行业创新的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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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共炎 中国证券业协会会长
 
  下一步创新的组织应当从监管机构、自律组织推动创新向证券经营机构自主创新转变,各证券经营机构的自主创新应成为今后行业创新的主旋律。
 
  2014年证券行业创新发展研讨会上,来自行业内和行业外的领导、专家和朋友们,通过主会场和六个分论坛,就如何落实“新国九条”和证监会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十五条”,围绕行业创新发展中的重点和热点问题,充分交流、深入研讨,汇聚了行业创新的经验与智慧,为下一步发展提出了不少好的意见和建议,会议达到了预期效果。结合近几年通过创新大会推动行业创新发展的实践,谈几点体会。

2014年证券行业创新发展研讨会的两个特点
  与前两届创新大会相比,2014年创新大会有两个特点:
  第一个特点是更重实效。会前,为落实“新国九条”,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三个方面15条具体措施,支持行业创新,推动建设现代投资银行;会中,通过主会场和六个分论坛,业内外专家围绕推动行业创新发展、建设现代投资银行畅所欲言,主题鲜明,成效显著;会后,将进一步明确行业创新发展的任务分解和工作分工,有效落实,扎实推进。
  第二个特点是更具开放性。一是参会代表不再局限于证券公司代表。投资咨询公司作为一个整体首次参加,评级机构、私募基金、基金公司、期货公司也都有代表参加。二是研讨不再是行业自说自话,演讲和对话嘉宾不仅有来自监管部门和行业的代表,还包括来自银行、信托、高校、海外机构、实体企业等行业外的专家,研讨的主题也更具多元性和前瞻性。三是加强了行业与外部机构的对接,会议形式更为灵活,交流互动更充分。

2012年证券行业创新发展研讨会以来行业发生的变化
  2012年创新大会后,证监会发布了《关于推进证券公司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的思路与措施》,并将任务细化分解为11条措施36项具体工作任务。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近两年的行业创新发展成效显著,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事关行业长远发展的根本性问题正在逐步解决。一方面,行业发展的顶层设计不断完善。《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发布明确了资本市场在促进国民经济转型发展中的战略地位,《证券法》修改进程的加速也将为资本市场的改革发展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另一方面,证监会加快推进监管转型,进一步简政放权,促使各市场主体归位尽责,为激活市场主体活力放开了空间。
  二是行业与实体经济的结合更为紧密。证券经营机构业务范围从局限于场内股票市场向参与多层次资本市场转变;从服务于上市企业到非上市企业以及中小微企业转变;从服务于“股民”向服务有理财需求的更广泛的群体转变。
  三是行业更加开放多元。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的业务日益融合,与银行、证券、信托等行业的交叉更加明显。行业准入正在放宽,竞争更为激烈。依靠垄断和牌照生存的同质化发展模式难以为继,各市场主体开始追求差异化、特色化、集团化发展道路。
  四是行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加强。业务和收入结构发生明显变化,各种产品创新、业务模式创新不断涌现。随着业务范围不断扩大,收入结构逐步优化,过度依赖传统通道业务、盈利模式单一、同质化严重的情况初步得到改善,盈利能力有所提升。同时,公司基础功能得到一定恢复和加强,组织架构、人才队伍、系统建设等方面不断强化,合规和风险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从被动执行监管要求转变为主动的管理风险,从风险及合规管理部门主导转变为全员参与、全程管理。风险管理的制度和机制初步形成,为创新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进一步完善证券行业创新发展的组织机制
  创新发展的过程就是改革的过程。没有改革很难创新,在某些领域甚至不可能创新。推动行业创新发展涉及一系列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政策的调整。创新开局阶段,在证监会指导下,由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引导创新,推动制度建设和规则变革,为行业创新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是非常必要的。经过三年的努力,目前行业创新发展的目标和路径已经明确,行业创新发展的空间正逐步拓宽。下一步创新的组织应当从监管机构、自律组织推动创新向证券经营机构自主创新转变。充分发挥证券经营机构的作用,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保障,是行业创新发展的持久动力。各证券经营机构的自主创新应成为今后行业创新的主旋律!
  在证监会指导下,以证券业协会和证监会系统内其他相关单位一起发起召开创新大会已经有三年了。今年的创新大会组织形式有所变化,设立了六个专项论坛,各专业委员会在专项论坛的组织上发挥了重要作用,行业的参与更广泛、更深入。在创新大会的组织上已初步体现了从系统相关单位主导向行业主导的转变。2014年是创新组织的转折年。今后,创新大会的组织形式应当创新,应当根据行业发展需要,由会员发起各种专项论坛,形式可以更加灵活多样,时间地点可以不受限制,研讨主题和参与主体可以更加开放多元,以便证券行业更好地融入实体经济,融入社会。以后专项论坛应当成为组织、引导行业创新发展的主要形式,协会专业委员会在专项论坛的组织上应发挥主导作用。
  下一阶段,推动行业创新发展的任务依然很重,协会将在证监会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新国九条”和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意见》,持续推动行业围绕实体经济的需求创新发展。对于行业在创新发展方面的新想法、新情况、新问题和新建议,协会将及时做好研究和沟通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和传导效率,更好地发挥桥梁、纽带和平台作用。
 
  (本文原标题为《完善机制 引导创新--在2014年证券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研讨会上的总结发言》,刊载于《当代金融家》杂志2014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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