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对央企公开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中长期债券的决策程序定规。这意味着今后央企发债将必须先征得国资委同意。
《办法》规定今后央企发企业债必须要向国资委提交可行性报告。其中国有独资企业和国有独资公司发行债券,由国资委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决定;国有控股或参股公司的发行债券,由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及时将审议情况报告国资委。
国资委对中央企业债券发行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或出具意见。企业必须在国资委和股东大会都做出同意决议后,再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报送发行债券的申请。
《办法》发布意味着今后央企发企业债,要先经过国资委同意再向发改委和证监会发出申请。
中国不会因次级债危机改变金融开放目标
2008年04月13日18:46 来源: 央视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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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V.com消息(中国新闻):博鳌亚洲论坛会聚了多位政界、工商界人士和专家学者。他们也在论坛上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一起来了解一下。
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表示,中国将吸取美国次级债危机产生的教训,但不会改变扩大银行业对外开放、促进金融自由化发展的目标。
中国工商银行(601398)董事长姜建清表示,外界高估了美国次级债危机对中国银行(601988)业的影响。姜建清透露,中国银行业直接的次级债损失并不是很大,工商银行在次级债危机中的损失是12亿美元。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总经理傅成玉在回应中国能源价格过低的质疑时表示,中国的国情决定了短期内能源价格不能大幅上涨。傅成玉说,能源安全是中国现在面临的挑战之一,但中国政府在考虑这一问题时,必须把现阶段中国面临的总体环境,包括通货膨胀、低收入群体的总体生活保障等问题联系起来通盘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