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股市前所未有的持续火爆行情面前,各路资金犹如过江之鲫疯狂涌入,其中就包括各种渠道进来的银行信贷资金。在逐利本性的驱动下,这些来自于银行的资金经过精心伪装,改头换面后以隐蔽方式进入股市。但随着股指不断摸高,风险日渐累积,违规违法入市的信贷资金正面临巨大风险,并通过放大效应将银行置于危机的边缘。
这一潜在的巨大风险,使得银行监管当局对银行信贷资金入市高度关注,但由于监管机构和商业银行与借款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对信贷资金流入股市进行有效监测和防范存在较大困难。
“六大秘径”
通过对有关案例进行调查分析,银行信贷资金流入股市大致可以分为以下6种途径:
■直接进入股市
企业或个人,通过虚拟贷款用途或者挪用贷款资金,将银行发放的用于企业生 产经营或个人生活消费的信贷资金直接投入股市。这一路线不涉及第三方,有时甚至于不 涉及第二家银行,路线比较清晰,也容易被识别。
■借道关联企业或第三方账户
这又可分为两种情况:
*企业借款人从甲行取得贷款资金,贷款后将资金转入在乙行开户的关联企业账户,再由关联企业将贷款资金转入在丙行开户的证券公司。有些情况要更加复杂,可能涉及多家关联企业、多家银行。
*企业借款人在甲银行借款,获得贷款后,将资金转移到在无借款关系的乙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再从该账户将资金转移到证券公司账户。
■通过高管名义间接入市
借助高管人员名义入市的企业,往往是拥有较多关联企业的集团客户,在操作时,往往先以企业高管人员的名义在异地(或者当地,更多的则是在异地)注册若干关联公司;在关联公司名下,以自然人名义在多家大城市开立资金账户和股票账户。通过资金在多家子公司之间汇进、汇出的串账方式,将信贷资金间接转至关联公司及自然人名下账户,再转入证券公司,从事股票买卖。
■借助“票据业务”
采用票据贴现资金流入股市的企业,往往利用多头开户,多家银行借款,以及对贴现资金用途审查不严的漏洞,先在一个银行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到其他银行贴现,贴现资金再转到另一个金融机构资金账上,然后再将资金划入证券公司。
■个人贷款套取现金
借款人以资金周转(或消费贷款、信用贷款)的名义从银行取得贷款后,采用取现方式终止银行跟踪资金流向的线索。然后,该借款人再以自己或他人名义以现金方式存入其银证通或者银证转账账户,达到进入股市的目的。
由于银行对大额现金的支出有详细记录,这种方式很容易被识别。比如,有案例显示,某借款人获得贷款并取现后,其家人在同一银行用“现金缴款单”交等额现金给另一行开户的证券公司;在偿还贷款的路线上,该借款人用现金归还贷款,其还贷现金来源于其家人的“银证通”账户。
■证券公司从银行融资
证券公司通过同业拆借市场或以股票质押贷款等方式,从银行套取资金,参与新股申购或股票二级市场炒作。
六大困难
借款人为了躲避和绕过银行和金融监管当局的监控,往往精心伪装、“明修栈道、暗渡陈仓”、采取迂回曲折的隐蔽方式进行,这就给商业银行和监管当局识别和监测信贷资金流入股市带来了6大困难。
一难:多头开户,信贷客户识别难识别和监测信贷资金是否流入股市,首要的前提就是要找到与证券公司有资金往来的企业客户。但现实中,借款企业为了躲避检查,往往多头跨行开户,如在甲银行借款,到乙银行开户的证券公司甚至是异地的证券公司购买股票,这样贷款银行就很难判断借款企业的信贷资金是否流入股市。
而证券公司为了方便办理客户资金的划拨,往往会在多家银行都开立客户保证金账户,资金在不同账户之间的往来掩盖了资金的真实来源,当初的放款银行难以发现那些与证券公司有资金往来的客户,银行以及监管部门难以识别与证券公司往来的企业。
同时,随着商业银行网上银行、银证通、通存通兑等电子业务的推广,借款企业再将资金划转至证券公司时,往往通过电子柜员操作,通过过渡科目入账。这就使得商业银行在识别与证券公司有往来的客户时,需要通过多家支行(甚至多家银行)、多个核算单位来识别,困难较大。
二难:信息障碍,资金流向判断难
一方面,出于经营和保密的需要,商业银行和监管机构从证券公司了解客户信息受到限制,而证券公司与商业银行又分属不同的监管机构,从而造成日常监测信贷企业资金流向所需的信息不全,也就无法开展有效监测和控制。
另一方面,商业银行之间更多的是竞争关系,特别是当涉及到客户信息时,往往会采取一些保密性措施,不愿共享;同时,受权限限制,有些基层商业银行不能通过总行的数据库提供银证通、基金账户的开户资料,行与行之间、单一银行支行与支行之间不能有效利用本行数据资料,以判断是否有借款人将资金用于炒股或购买基金。
由于上 述原因,在识别与监测信贷资金流入股市时,商业银行和监管机构与借款企业往往处于信息不对等地位,无法开展有效的监测工作,借款企业就有更大的冲动去冒险。
三难:路线复杂,资金流向跟踪难
如果商业银行和监管机构能够有效跟踪信贷资金的最终流向,就可以轻易发现是否最终进入股市。但现实中,由于借款企业往往通过多个关联企业的多个账户来操作,使得信贷资金的流向路线变得复杂,增加了跟踪的难度。
首先,借款企业借助关联企业暗渡陈仓,信贷资金流入股市路线复杂。多数情况下,借款客户可能会通过关联企业的账户多拐几个弯,利用多个账户增加复杂性。特别是跨行或者跨地域时,跟踪企业信贷资金流向更为困难。如调查发现,一笔信贷资金在进入股市过程中,先后 涉及6家企业、5家金融单位,与其他资金合并后,最终进入股市。
其次,跨行跟踪贴现资金流向难。企业通过关联企业订立假合同、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套取资金,将贴现资金流入股市。这一模式的信贷风险,主要集中在开出银行承兑汇票的银行。从承兑到贴现,中途往往会有背书、转让等多个环节,受信息以及权限约束,开出承兑汇票的银行难以跨行跟踪银承贴现资金的最终流向。
四难:虚构贷款,判断真实用途难
那些想利用信贷资金入市的企业,往往会虚构贷款用途,以达到合法目的。企业在获得贷款后,为了达到“曲线入市”的目的,往往又会借助“合法”外衣,或以往来款,或以货款,或以周转的名义进行划款转移资金。
在这一过程中,由于商业银行不可能过多地参与到企业的日常生 产经营活动,很难判断信贷资金的真实用途。特别是个人客户,在取得贷款后,通常会一次性从银行支取现金,切断信贷资金的正常流向路线,对于以后的资金流向和用途,银行就更加难以跟踪。
五难:资金混用,资金性质识别难
由于资金本身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也没有明显的特征差异,当两笔来源不同的资金合并在一起时,很难将其区分开来。因此,一些借款企业为了躲避检查,往往会将信贷资金与自有资金混用,增加识别的困难。这通常包括4种方式:
*借款企业用银行贷款置换自有资金炒股。这种信贷资金间接流入股市,给银行或监管部门的监测和控制带来困难。
*借款企业通过财务报表掩盖信贷资金的真实用途。企业在报送银行的财务报表中,或者通过应收款,或者通过往来款、其他货币资金等途径掩盖资金的真实用途,银行从单一企业难以发现资金流入股市的线索。
*贷款企业将资金转移给无贷款资金的关联企业,然后进入股市,以合法资金使用,达到违规入市目的。对于银行来说,当信贷资金流入跟自己没有信贷关系的企业时,将很难实时监控并采取措施。同时,也很难判断入市资金的真实源头。
*借款企业在将信贷资金转移到证券公司过程中,有意将整笔贷款化整为零,一笔贷款被拆分成多笔资金,然后将资金以工程款、材料款、往来款等名义转给多家银行开户子公司,子公司在收到贷款资金后,往往与其他账户转来的正常资金,或者多家证券公司转来的资金进行并账,再将资金投向股市。这样,贷款资金在“拆分——与其他资金并账——转入证券公司”的过程中,真实来源和用途被掩盖,给识别带来困难。
六难:惩戒软弱,处罚违规企业难
按照银行授信尽职的要求,银行一旦发现企业信贷资金使用异常或存在违规行为,最可能采取的措施就是提前收回贷款,或者不再给企业增加授信及罚息。对于那些配合的企业,银行固然能避免损失;对于不配合的企业,银行为了能收回所有贷款,不敢轻易破坏“银企”合作关系。这些“软”措施与投机利益相比,难以从根本上起到约束作用。
四招识别违规资金踪迹
Four Tricks to Track Irregular Fund Flow
按照商业银行正常的贷后检查程序来跟踪本行资金的流向,银行是 很难有所作为的。如果在众多的信贷企业中,能首先找出与证券公司有往来的借款人,银行再进行跟踪分析,那么,监测信贷资金流向股市,就会收到事半功倍之效。
■多方联动,构建识别网络
借助监管部门或政府力量,实现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的整体联动,构建信息网,及时识别与证券公司有往来的客户。具体的构建框架可以分为公司类客户和个人类客户两种情况。
*公司类客户的信息来源,可以由各家银行从证券公司往来明细和基金的机构客户明细中提取。各行将一定时期内与证券公司往来的客户名单提交给所在地的银行业协会,由银行业协会借助央行征信系统进行整理,将与证券公司有往来的企业定期向辖内有授信余额的银行及监管机构进行反馈。
*个人类客户的信息来源,可以由各家银行向银行业协会提供“银证通”的客户资料、基金开户资料、证券公司的开户资料;提供个人贷款电子台账。银行业协会通过计算机语言筛选出既有贷款又有证券往来的客户,将客户清单返还给贷款银行。
■区别对待,建立监测制度
金融机构在掌握了与证券公司有往来的客户清单后,建立正常的监测分析制度,关注与证券公司有资金往来的企业或个人的大额资金去向。
对于公司类客户,发现企业或关联企业动用信贷资金流入股市时,应及时 深入企业,通过分析财务数据和经营数据,掌握资金的真实用途,从维护信贷资金安全的角度,适时收回贷款。对于发现个人贷款在它行进行证券交易的客户,要区分情况,对于金额远远小于贷款金额的个人,通过完善担保手续来规避风险;对于用贷款资金足额进入证券交易或恶意挪用贷款用于证券交易的客户,要及时收回贷款,防止股市风险带来的信贷风险。
■全面跟踪,全程审查贷款
商业银行要加强对贷款用途的全程跟踪,做到贷前调查时,了解贷款的真实用途和提款时间,防止“过度授信”给企业自主运用资金的空间;贷时审查 时,除了审核贷款的合法性和风险控制情况外,结合企业财务资料审核资金真实用途;贷后管理方面,各行可以实行“双客户经理制”,交叉作业,换手检查,将贷后检查工作纳入对其的全面考核,从而构建起覆盖整个信贷流程的全方位的检查制度。
■抓住重点,跟踪资金进出
事实表明,股市火爆时期,大额资金、现金的进出往往与股票市场有联系。因此,对与证券公司有往来的信贷客户,各银行应严密跟踪大额资金、现金的进出。对异地投资款项,要分析其投资的关联企业的主业,要跟踪投资资金的收益。要将资金流与企业创造的物资流结合起来考察,判断企业贸易的真实性,及时分析出企业正常的资金、现金用途,以防止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