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招聘启事
首页 | 订阅中心 | 广告中心 | 客服中心 | 理事会专区 | 活动专区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封面文章 特别报道 五道口议事厅 政策监管 运营管理 宏观经济 金融IT 金融往事 金融广角 数据解读 专栏
  银行业 证券业 保险业 基金业 期货业 信托业 金融综合 专访 专稿
站内搜索: 文章 图片
 
您现在的位置: 当代金融家网 >> 当代金融家杂志 >> 五道口议事厅 >> 第四部分 >> 文章正文
  议题四:交易主体怎样扩大? 双击滚屏阅读
议题四:交易主体怎样扩大?
作者: 《当代金融家》杂志社 文章来源: 《当代金融家》2008年第2期/总第32期 更新时间: 2008-3-7 17:17:42

议题四:交易主体怎样扩大?

  So How Can We Bring More Players into the Game

  “非上市公司也可发公司债”

  刘凡:

  目前企业债市场格局的形成是有历史原因的,327国债期货事件和券商利用标准券机制缺陷挪用客户债券事件曝光后,债券主体市场的监管发生移位。今后会不会调整和整合,将取决于各自的监管水平和境界。

  应当允许银行的理财帐户进行企业债交易,允许其独立开托管结算账户。也应当 多搞点债券基金,包括以中债指数等为指标的债券指数基金,允许它们上市来交易。如果有了上述的一系列措施,我认为主管部门会改变很多观点,会发现市场参与者不是自私自利的小孩子,自己能管好自己。但市场参与者要将自己能做的事做出来。

  非上市公司也可以发公司债。场外市场应该是债券市场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标准可低些。尤其不能忽视中国改革发展30年到现在,民营经济已占到主体经济40%的事实,要允许民企发债。每年国家把总额 定好,企业自己定标准,爱找谁发找谁发,年底评价,甚至每个月评价,根据市场信息和价格评价,建立一个相对公开的制度,再决定明年的买卖往大里做还是小里做。

  中介服务企业也应整合资源,形成大集团。当今国际金融中介服务都是由几大集团主导,美国纽交所和纳斯达克都在进行并购整合,同欧洲竞争;而欧洲也有以德交所为首的集团。中国现在有这么好的基础设施,像上交所的技术在国际上也是领先的,也可以整合成若干集团,向海外拓展。现在QDII 都走出去了,中介服务机构却还在这里“打傻仗”,把自己的效益打下来,把从业人员的青春与精力耗在内斗上,而国际市场上的份额却也没吃到。好的市场参与者可以给我们的中介机构入点股,成立一个大金融市场中介服务集团,走向世界。应该有这个气度,时机已经到了。

  “眼光不要只盯在有形市场”

  王国刚:

  我们的债券市场基本上都是有形市场,有形市场一个不利之处在于市场运营成本高,也就意味着很难交易,因为每交易一轮,收益率就降低一次,多交易几轮的话,收益率变化就会很大。在国外,大量债券交易是在无形市场上发生。借鉴国外经验,我们在建设中国债券市场时,不能把眼光只盯在有形市场上,否则规模很难做大。

  “公用事业、房地产、高科技企业发债料有显著增长”

  喻鑫:

  公司债在现有的制度下交易比较困难。

  《试点办法》也没有明确说明交易一定要在交易所进行。这就存在一个问题,商业银行在交易所市场的确有户头,但这个帐户的主要目的是处置抵押的股票,不能购买公司债。能购买的主要是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这样投资主体的局限性较大。

  换个角度看,即使取消担保,保险公司可以购买无担保的公司债,也会出现问题,即现在公司债规模相对较小,而保险公司为与其资产结构进行匹配,对债券的需求量较大,市场上有没有足够的空间?比如保险公司想买1亿元的债券,得去找很多人收集,却不能去场外市场,这不现实,会有很大问题。相对而言,交易所市场上操作却有难度,因此,企业发行公司债容易形成叫好不叫座的局面。最典型的例证就是已上市的公司债全都跌破了面值。

  因为《试点办法》没有明确说公司债一定在哪个市场交易,只说因为当前只有上市公司才能发行公司债,才在交易所交易。但将来非上市公司很可能也可以发。既然如此,公司债的交易难道一定是在交易所市场吗?

  对发债有重大影响的因素,一是市场利率,二是市场资金面情况。利率是重要的货币政策手段,可能央行有一些侧重。但在2008年,央行可能更多地侧重于数量调控和汇率,相应的,价格调控可能不会像2007年那样的做法。至于资金面的紧张状况应贯穿于2008全年。反映大债券市场,2008年债券利率相对而言可能会处于一个阶段性高水平。公司债的发行主体整体上说2008年应该比2007年有较大增幅。在国家宏观调控、商业银行压缩贷款规模的背景下,企业将不可避免地会考虑进行债券融资。2007年部分短期融资利率接近贷款利率就是一个证明。

  至于会有显著增长的发债主体,市场一般认为有三类,即公用事业、房地产和高科技企业。

  房地产企业会有比较迫切的发债需要,不过受国家产业政策影响,其发行可能会受到一定限制。

  另外一个可能是中小企业,因为中小企业担心增发股票会稀释其股权,因此可能会采用债务融资模式,但中小企业发债可能又会面临发债成本问题,因而也会受到一定影响。

  最有可能的还是公用事业,即电力、能源等部门,此外还有可能是交通运输业,这些产业部门中的企业很可能会采取债券融资方式,因为这样可以与其资产结构相匹配,也可以优化其债务结构,而且这样的企业一般资质较好,现金流相对较稳定,有足够的市场。这也比较符合证监会在早期想把公司债规模做大一点的需要。

 

加入收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全球银行:赢在全球
慢餐是一种生活哲学
中国股市“与国际接轨”跌跌
一次利用外资的开创性会议
银行信息化
从投资黑石的教训想起的
中美商业银行利差究竟谁高?
汇储备公司化运作及货币政策
国内外黄金期货市场扫描
左右黄金价格因素分析
 
 合作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中国进出口银行
招商银行 中国金融学会 交通银行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
深圳发展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广东发展银行 华夏银行 兴业银行
中信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 上海银行 北京银行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
平安保险集团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林证券有限公司
花旗银行中国区 汇丰银行中国区 渣打银行中国区 友邦保险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中央财经大学 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 中国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 中国人大财政金融学院 西南财大中国金融研究中心
山西财经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 北京万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彩云红贸易有限公司
成都水井坊营销有限公司        
 合作媒体:
中国金融网 新浪财经 浏览网 徳利多富 高尔夫地带 网易财经 雅虎网 和讯网 慧聪网 搜狐财经 金融界  
 
运营支持:北京中金国融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Copyright © 2006-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客服电话: 010-62575233 客服邮箱: Service@modernbankers.com 投稿邮箱: Editors@modernbanker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