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经纪公司受到诸多政策性约束,规模小效益差,离“具有竞争力现代金融企业”还比较遥远。
■期货公司与期货交易所的赢利模式至今没有走出倒挂的误区。
“十五”回顾:发展倒挂
1998年~2000年,其间中国期货市场极度低迷,期货经纪行业不仅年年亏损,更因此而导致期货中介发展远远落后于证券经纪行业。但进入“十五”以后,随着交易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品种的不断增多,期货投资者开户数量也大大增加,代理保证金金额逐渐增多,因此,以经纪业务作为唯一赢利渠道的期货经纪业开始逐步走出困境。遗憾的是,至今没有走出交易所与经纪公司赢利模式倒挂的误区。
【期货交易所】
“十五”期间,中国期货交易所的组织形式和体制比较混乱,利益分配机制也严重失衡,这使得作为交易所会员的期货经纪公司大受其害,并严重制约了期货经纪行业的规模与质量。
首先,期货交易所组织形式的本质值得商酌。中国《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七条指出“期货交易所不以赢利为目的”,《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期货交易所注册资本划分为均等份额,由会员出资认缴”。由此可见,中国期货交易所组织形式是会员制,实行自律性管理。但实际情况却是,期货交易所每年盈利几亿元甚至10多亿元,会员有出资义务却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会员大会虽然是最高权力机构,但交易所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以及副总经理都由中国证监会任免。由此可见,与真正意义上的会员制交易所相比,中国期货交易所“会员制”值得商酌。
其次,由于期货经纪公司会员权利与义务不对等,造成交易所与会员在利益分配机制上严重失衡。在整个期货市场的组织结构中,期货经纪公司作为一个交易联结的纽带,从业人员最多,提供的服务以及承担的风险最大。与此相对应,期货经纪公司理应获得期货市场大部分的利润。然而,目前中国期货经纪公司仅享有交易手续费收入的20%?30%,而且是唯一的赢利渠道,而交易所除了享有70%?80%的交易手续费收入以外,还享有结算手续费、固定的会员年会费和席位费收入。统计数字显示,中国三大期货交易所的盈利总额数倍于全国180家期货公司盈利总额。利益分配失 衡之严重可见一斑。
因此,目前国内的期货交易所美其名曰为会员制的非盈利性组织,却成了期货市场的“赢利大户”,而期货公司沦为交易所的“打工仔”,形成了大交易所、小期货公司的倒挂局面。在这样的情形下,期货市场的主体和根基-期货经纪公司长期缺乏养分而逐渐枯萎,长此以往,中国期货市场怎能健康发展!
【期货公司】
2001年、2003年和 2004年,期货经纪公司实现了全行业赢利。虽然利润微薄,但比起清理整顿期间来,明显是起死回生。目前,中国期货经纪业已形成了以浙江、北京、上海、深圳为中心,辐射全国各地的区域格局。一批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的期货经纪公司,如中国国际、北京中期、上海中期、浙江永安、浙江南华、河南万达等正在不断发展壮大,成为期货经纪行业的龙头企业。
2000年底,中国期货业协会成立。5年来,协会共组织了6次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从2002年开始,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开始向全社会开放,取消了以前需要本科以上学历或2至4年从业经验的要求,使报考人数较以前有了很大增长。至2005年底,共有74968人参加考试,通过人数为28837人,“期货业大军”正呈恢复性发展趋势(见表1)。
与清理整顿时期相比,中国期货经纪公司在“十五”期间的经营效益有所好转,但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其它金融企业相比,期货公司从企业规模到资产质量、赢利状况等方面都存在巨大差距。目前,中国期货经纪行业有180家期货公司,但所有公司总注册资本仅有60亿元,整个行业保证金总量仅100~150亿元,行业规模之小可见一斑。
期货经纪公司不仅规模小,其经营效益之差更令人惊叹。既然是现代金融企业,怎么可能在贫困线上下挣扎?但这就是事实。表2 数据显示,5年来,2001年全行业微利,2002年全行业亏损;2003年至2004年,全行业赢利但赢利水平递减;2005年第一季度期货经纪全行业亏损2400万元,亏损面达70%;第二季度全行业又亏损1500万元,年度全行业亏损也几成定局。5年中有两年全行业亏损;虽然3年赢利,但赢利水平较差;即使在利润总额最高的2003年,全国180多家期货经纪公司的平均利润也不到80万元,尚不及一家稍大一点的餐饮企业每年利润额。
境况如此窘迫的期货经纪行业,离“国九条”中提出的“打造成有竞争力的现代金融企业”目标,实在相差甚远。
造成此状况的最根本原因,是期货经纪公司受到诸多政策性约束。一方面,期货经纪公司只能从事经纪业务,不允许自营,更谈不 上代客理财和境外期货经纪业务,因此,业务结构非常单一,一旦市场上客户减少,资金量有所缩减,期货经纪公司就面临着生存危机;另一方面,正因为期货经纪公司业务结构单一,只能靠收取交易手续费获得赢利,于是乎各期货公司之间的手续费竞争日益激烈,导致了手续费恶性竞争的惨痛局面。
其实,当前中国期货市场交易手续费已经很低,与美国期货市场相比,有些品种的手续费水平还要低。但就在国内手续费相对较低的情况下,有些公司为了增加交易量和交易额,竟然规定只要客户交纳交易所交易手续费就代理交易,这无异于一种自杀行为。长期的手续费恶性竞争使得期货公司的发展陷入了一个“亏损-手续费竞争-更亏损”的陷阱。
“十五”与“十一五”期货市场回顾与展望(中介篇)
期货经纪业久处困境,经营绩效每况愈下,对整个行业的发展壮大负面影响巨大。首先,诱发部分期货经纪公司违规操作,出现诚信危机。2004年7月,正湘行期货公司因大量挪用客户保证金,引发众多投资者追讨保证金。同年8月,原嘉陵期货公司董事长刘崇喜挪用了公司大量客户保证金近1亿元分仓炒作沪铜,爆仓亏损超过3000万元。
2005年2月,万汇期货董事长兼总经理严芳和副总经理卞明,在挪用该公司海口营业部 2800万元客户保证金后失踪。
其次,利润微薄的现状使得期货经纪公司缺少资金投入到研发部门,期货公司的研发力量极为薄弱,这既造成投资者交易缺乏理性,又导致没有专门研究人员对中国期货市场的问题和解决方案进行全面研究。市场越低迷,越不重视研发;越不重视研发,交易越充满纯粹投机,行业问题越缺少解决方案,从而使整个期货经纪业陷入一种悲惨的恶性循环之中。
“十一五”展望:理顺格局
【期货交易所】
目前,期货交易所产权不明、体制混乱已严重阻碍中国期货市场发展。在“十一五”期间,必须尽快创新期货交易所的体制,保障交易所会员的权益,促进期货市场利益分配机制的均衡。
随着全球化进程加快以及技术不断进步,交易所的成本不断降低,交易所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为了更进一步提高交易所的效率,从1990年代开始,全球期货交易所便掀起了一股公司化改制浪潮,许多大型证券、期货交易所已由会员制改为公司制,从传统非赢利性会员制改造成为赢利性的股份制公司,有的甚至成为上市公司。1998年1月,澳大利亚交易所股票在自己的市场上市交易,成为全球首家上市的交易所。之后全球已有多家交易所上市。1999年,新加坡股票交易所和新加坡国际金融交易所被股份化,合并为一个新的控股公司-新加坡交易所有限公司,近几年交易量和交易额增长迅速,芝加哥的王牌期货交易所之一CME在公司化改造后,2002年交易量比2001年增长了40%,显示了交易所公司化的巨大魅力。令人欣喜的是,中国2005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的《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已经为交易所进行公司制改造提供了法律保障。该办法对交易所的性质进行了重新界定,不再把“不以盈利为目的”作为期货交易所的特征,这为交易所改制与创建全新的公司制交易所预留了空间。
中国第四家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已于20 0 6年9月8日挂牌成立。我们希望这家交易所是起点高、范围广的交易所。
所谓高起点,就是顺应国际证券期货市场的发展趋势,建立一个公司制的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由现有的两家证券交易所和三家期货交易所各出20%股份共同出资建立,这表明了,它是证券与期货交易所相互竞争共同博弈的结果,也是调动各方积极性的结果。所谓范围广,是指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采用了公司制下会员制的组织架构,并实行结算会员制。随着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外汇期
货的先后上市,可以吸收证券公司、商业银行、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成为交易所的自营会员。随着中国期货市场的对外开放,还可以吸收外资期货公司和金融机构成为交易所的特别会员。这对于提高金融衍生品交易所的市场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具有战略意义。把金融衍生品交易所作为公司制改造的试点,此举一旦成功,还可以为现有的五家交易所公司化改造起到示范作用。
【期货公司】
2004年2月,“国九条”第一次提出了将期货公司建设成为具有竞争力的现代金融企业的任务,长期争论的期货公司属性问题终于有了定论。“十一五”期间,恰好是期货公司走向现代金融企业的关键阶段,根据“国九条”的要求,应当允许一部分期货公司进行业务创新,这既是期货市场发展的需要,也是期货经纪业竞争的需要。
未来5年,期货经纪公司业务创新方面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突破:
■在分类分级管理的框架下,应当鼓励一批实力强劲的大期货公司尝试业务创新,允许其自营和代理外盘交易,期货公司做大、做强、做优才有希望。另外,还要允许一些小型期货公司转型成为以市场开发为主要任务,无须结算后台的小型IB公司,减轻它们的结算准备金负担,带动期货市场投资者增加与资金扩容。
■允许并鼓励一部分资质良好的期货经纪公司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并代理国内套期保值企业和投资者的境外期货业务,为期货经纪公司拓宽赢利渠道。
■建立期货经纪公司退出机制。对于中国期货市场而言,183家期货公司显然太多,其中一些规模特别小、经营效益特别差的公司,应鼓励其转型作为IB公司或者直接选择退出程序,对其进行破产清查。只有这样,才能加快期货经纪业的整合,打造出一批“旗舰性”期货经纪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