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招聘启事
首页 | 订阅中心 | 广告中心 | 客服中心 | 理事会专区 | 活动专区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封面文章 特别报道 五道口议事厅 政策监管 运营管理 宏观经济 金融IT 金融往事 金融广角 数据解读 专栏
  银行业 证券业 保险业 基金业 期货业 信托业 金融综合 专访 专稿
站内搜索: 文章 图片
 
您现在的位置: 当代金融家网 >> 当代金融家杂志 >> 其它 >> 随笔 >> 文章正文
  327国债事件“究竟告诉我们什么 双击滚屏阅读
327国债事件“究竟告诉我们什么
——商品期货市场反思与借鉴(5)
作者: 常清 文章来源: 《当代金融家》2007年第8期 总第26期 更新时间: 2007-8-30 16:25:25



常清

教授、博导

中国农业大学期货与金融衍生品研究中心

反思过去,最值得一提的是“327国债事件”。在1990年代初,中国进行期货市场的试点是很

成功的,不仅在很短时间内大宗商品的交易很活跃,而且开始了国债期货交易。到1995年,试点已成全面发展趋势。但由于出现了一些恶性事件,导致政府对期货市场进行全面治理整顿,致使期货市场发展形势急转直下。从历史角度讲,“327国债事件”是一个转折点。

关于“327国债事件”,大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研究颇为深入。但我在看资料时始终感觉许多研究者并没有切中要害,而是对期货市场进行了不必要的非难。

327国债事件”发生的真正原因是什么呢?

19952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在国债期货交易过程中,由于空头大户亏损累累,为免遭“爆仓”的不利局面,利用上海交易所计算机交易系统的不完善,采用严重违规手法,透支几十亿元保证金,做了近千万手的合约,8分钟内将”327“国债期货品种单位合约价位压下跌4元。由于其违规非常明显,上证所发现之后,宣布尾市 327品种成交无效,并不得不采取暂停国债期货自由竞价交易等措施。

327”事件后,上海证券交易所在3月份的第一周暂停国债期货自由竞价交易,尤其对“327品种进行协议平仓。其后,从37日起,恢复了除“327”品种以外的其它品种的自由竞价交易,但规定一律只能平仓,不得开新仓,并将保证金从原来的每合约500元提高到2000元,且每笔最高申报数量不得超过1000 手合约,同时将涨跌停板限为涨跌0.50元,并相应提高进入交割月份的保证金标准,使国债期货在爆炒之后逐步降温。从313日起,上证所价格涨跌停幅度调整为涨跌1元,并且允许开设新仓,才开始了正常的交易。

从以上史实事件中可以清晰地看到,导致“327国债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有两个:

第一个直接原因在于交易者。万国证券公司作为一个机构投资者依仗自己的政府背景和财大气粗而不尊重市场,认为市场价格可以短期内被操控,所以才用透支的方法打压市场。当时消费物价一直沿上升通道不断上涨,而根据物价指数计算的保值贴补率势必逐月提高。当万国证券等大户认为国债价格被高估之时,在市场上做空,无可厚非,问题在于明知做错了方向却不认错斩仓,反而加仓,最后孤注一掷,透支打压市场,造成公司破产。这种交易的不理性正好与当时巴黎银行交易员尼克·里森是一样的。

第二个原因在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是一个现货交易所,没有按期货运行规则进行设计,才出现了问题。期货市场有保证金、每日结算等制度管理风险,当时上证所不实行严格的保证金制度,万国证券在没有保证金的情况下,可以透支几十亿进行交易,才出现此类事件。与此同时,

327国债在各个期货交易所也同样进行交易,交易量并不少于上证所,但由于期交所有一套严格的管理风险的制度,所以没有出现任何问题。

327国债事件”给人留下了深刻的教训,今天金融期货再开要汲取什么教训呢?

首先,要充分认识期货市场运行的规律性,按期货市场的规律办事。不能像上证所当年,期货现货不分,不按期货的原则管理。

其次,要对投资者一视同仁,不能搞特殊。当时的上证所认为券商财大气粗,透支交易不会有风险,所以才给券商透支额度的,而其它的中小投资者都是保证金交易。我们千万不能以注册资本大小看承受风险的能力,而应以风险管理的制度管理风险。

再次,要认识到专业化分工的道理。当时 327国债由期货经纪公司代理,在期货交易所内进行的交易很成功,只是上证所出了问题。反思过去,上市股指期货这个期货品种,只能由期货公司专营代理,在期货交易所内运营。证券公司的长处不在于此,若用证券的思维和管理来运营股指期货,将来还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

 

加入收藏】【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没有相关文章
 
 合作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中国进出口银行
招商银行 中国金融学会 交通银行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
深圳发展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广东发展银行 华夏银行 兴业银行
中信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 上海银行 北京银行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
平安保险集团 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林证券有限公司
花旗银行中国区 汇丰银行中国区 渣打银行中国区 友邦保险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中央财经大学 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 中国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 中国人大财政金融学院 西南财大中国金融研究中心
山西财经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 北京万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彩云红贸易有限公司
成都水井坊营销有限公司        
 合作媒体:
中国金融网 新浪财经 浏览网 徳利多富 高尔夫地带 网易财经 雅虎网 和讯网 慧聪网 搜狐财经 金融界  
 
运营支持:北京中金国融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Copyright © 2006-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客服电话: 010-62575233 客服邮箱: Service@modernbankers.com 投稿邮箱: Editors@modernbanker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