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届两会上,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有着特殊的身份,他从已经当了5年的全国人大代表变成了全国政协委员,据悉是金融界唯一一位”转轨委员“。对这样的角色转换,马蔚华表示其实质是相同的,都是参政议政,把现实中银行业发展遇到的问题、解决问题的建议、对制度法律的意见和建议反映上来。而在历届的两会中,马蔚华的确也用自己的行动完成着这个使命,反映在提案上,在过去5年,马蔚华提了30多个议案,全部得到回复,并得到关注,还有一些在法律修改的过程中得到了体现。今年,时值改革开放30周年,他一口气交了12条提案。日前,本刊记者采访了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
愿以提案”提“来金融”活水“从马蔚华的12条提案中,可以窥视一位行长的思维视野。在媒体见面会上,马蔚华先向记者们发布了10条提案。这10条提案是从战略高度对银行业的健康发展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涉及到银行业发展过程中多方面问题,包括及时修订证券投资基金法、完善流通股质押登记机制、进一步明确保证金质押效力、提高呆账准备金税前扣除比例、完善商品房买卖纠纷规定及维护银行债权、修订《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修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提请银监会推动中资行知识产权管理、准许以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质押融资,以及强化商业银行与担保机构合作以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等银行业发展过程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马蔚华告诉记者,在这些提案中,其中建议修订《证券投资基金法》是比较重要的。他认为,在基金行业快速发展中,2004年颁布实施的基金法第59条对基金投资关联交易的限制条款遭遇了现实的问题:许多作为基金托管人的商业银行和作为基金管理公司股东的证券公司也纷纷上市,此时仍完全禁止基金投资托管银行发行的股票、债券,反而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基金投资组合的优化配置,最终将损害基金持有人的权益。而基金在选择托管银行时,也不得不考虑上述关联交易的限制而重新考虑托管人的选择,
这种情况不利于银行拓展基金托管业务,参与市场公平竞争。
马蔚华在提案中表示,目前关于基金财产的投资活动的关联交易限制条款,限制了基金业发展的空间,也限制了已上市的托管银行与其他商业银行的公平竞争,应及时修订基金法,适度放宽基金投资关联交易的规定。
另外,在《准许以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质押融资》的提案中,他写道:”现在大众理财意识在增强,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在城乡居民的投资占比中不断提高。然而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尚不允许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用于质押,这在客观上阻碍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持有人通过将其理财产品质押来盘活和充分利用其理财资产,以满足其融资需要,从而使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财产价值无法充分发挥。而当前股票、基金、国债、保单等常见投资产品依法都可以出质,相形之下,同样具有财产价值甚至财产价值更加稳定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却无法出质就显得不尽合理。“马蔚华指出,有必要通过立法或司法解释准许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出质,发挥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担保作用,为增加大众的财产性收入创造条件。
对于大家关注的理财产品质押问题,马蔚华认为,目前主要是存在法律障碍,因为《物权法》和《担保法》都没有规定理财产品可以出质,因此银行办理理财产品质押业务,将面临一旦司法机关对理财产品采取强制措施,银行将无法对理财产品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对于理财产品可质押后银行风险如何控制的问题,马蔚华认为,首先银行会优先考虑选择财产价值比较稳定的理财产品来办理质押业务,如保本型和稳健型的理财产品;其次银行会谨慎设置理财产品的质押率;最后银行会对理财产品的返还账户做冻结的处理,保障银行能够控制理财产品变现的资金。
一旦实现,可以给投资人带来什么?给商业银行带来什么?招行是否愿意接受这样的质押?马蔚华表示,现在老百姓都非常重视投资理财,应该说理财产品在百姓的投资组合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比重。一旦理财产品能够质押,将给持有理财产品的投资者提供极大的融资便利,充分发挥理财产品的财产效用。对于银行而言,由于理财产品的价值比较稳定,处置也方便,银行将乐意接受理财产品作为质押的授信业务。招行在2006年8月推出了个人理财产品质押授信业务,对理财产品质押业务做出积极的尝试,但囿于缺乏法律依据,无法扩大开展业务办理范围。
马蔚华是个满脑子新观念、新事物的人,在抛出10条提案后,在繁忙的两会中,马蔚华仍然不忘随时将脑中迸发出的新点子,形成新的建议提出来,几天内他又想出来了两个提案,一个是建议将《融资租赁法》列入2008年立法计划,尽快审议并颁布。同时,对融资租赁行业涉及税收的税收优惠和减免,以及融资租赁企业拓展融资渠道、扶持租赁资产证券化等提出相关建议。
之后,他在关于信用卡的发言中,把当时即席发挥而出的灵感和思路形成文字,迅速完成了一个新的提案:《关于为我国信用卡产业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的提案》。他认为,我国信用卡产业在人均持卡量、普及率,以及信用卡消费额占社会消费支出的比重等方面,与发达国家仍存在巨大差距。建议在调控贷款规模、制定呆账核销及产品创新等政策时充分考虑信用卡产业的特殊性,予以鼓励、扶持和引导,并改善银行卡受理市场环境和个人征信体系,尽快出台规范信用卡业务发展的《银行卡条例》。
这12条提案,将一位银行行长关于银行业发展的战略思考清晰呈现在人们眼前。可以说,没有深入的调查,没有深刻的思考,没有高度的使命感,便没有这样宏观和多侧面的见解和建议。而这12条提案,也将为中国金融业赢得更多发展生机。
次贷危机之下,中央调控措施是”挡风墙“在美国此次次贷危机中,我国银行业也出现了一定的直接损失。马蔚华告诉记者,次贷危机为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和监管敲响了警钟。他认为,应深刻反思美国的次贷危机所反映出的金融市场发展问题,要积极防止虚拟经济过度膨胀对于经济生态的负面影响,银行业的经营以及监管要更加审慎地思考和定位金融市场的本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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