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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图]近代中国中外银行业的激情碰撞 双击滚屏阅读
谁主沉浮——近代中国中外银行业的激情碰撞
作者: 宋佩玉 文章来源: 《当代金融家》2006年第11期/总第17期 更新时间: 2006-11-26 12:42:37

文/宋佩玉

  [编者按]

  在中国金融界,外资势力与中资机构狭路相逢、争夺金融市场主角已非鲜闻,其历史最早或可追溯至清末。由于实力悬殊,早期的中资机构都须仰外资鼻息才得生存。然而1920年~1937年间,由于华资银行业整体壮大,间接带动了保险等行业的发展,使得民族金融业面貌为之一新,首次在长期为外资雄踞的金融领域中获得应有席位。而此时华资银行与外商银行间业务的竞争与协作,集中体现了中外金融的实力消长,及彼此在矛盾中共存的关系。
 
  鸦片战争后,中英签订《南京条约》,开辟上海、宁波、福州、厦门、广州五口为商埠。随着中外贸易日趋繁盛,外商银行陆续进入中国。最早设立的英商丽如银行(Oriental Banking Corporation),1847年(另一说为1950年)率先抢滩上海。进入1860年代,汇丰银行在上海开设分行。以英资银行为主导,在随后的60年时间里,法、日、德、美、俄、比、荷等国纷纷在华设立分行。20世纪初,已有15家外商银行在中国营业。
  外商银行在华设立地点,多为商业繁盛之区,根据1936年上海《字林西报行名录》所载,约有10余处,共计80余单位。其中以设立在上海的为最多,计有20余家;天津次之,计10多家;汉口、北平各有8家;广州有6家,剩下的如青岛、厦门、烟台、福州、汕头、大连、哈尔滨、长春、沈阳、牛庄、旅顺、昆明等地,有1至4家不等。外商银行在华势力可划分为满洲、华北、华东、华南、华中及西南6区域。东北三省向为日资银行势力范围;华北、华东、华中、华南各地以英系银行势力为大;西南一隅临近法属安南,地僻人稀,故只有法商东方汇理银行一家。
  这些银行于各国在华重要据点设立分支行,使之形成一个庞大的金融网,以便进行汇兑交易。因为兼具以上特点,外商银行逐渐取代洋行,成为中国通商口岸金融市场上最为主要的力量。

横滨正金银行旧址(北京)

东方汇理银行旧址(汉口)

喧宾夺主——外商银行操纵中国金融命脉

  在华外商银行从设立之始,即肩负着特殊使命,他们享有中国独立债权主地位,操纵中国金融的实权。雄厚的资金、本国政府强有力的支持,保证了其在华经营中获得巨额利润。近代外商银行在华霸主地位突出表现在两方面:

  ■控制进出口贸易,垄断国际汇兑
  一般而言,为满足国际汇兑的需要,各国均设有国际汇兑银行,以免他国银行操纵汇价,然而,在近代中国,外商银行却喧宾夺主,垄断了国际汇兑业务。
  在外商银行中,以汇丰银行实力最强。从1880年代开始到1920年代末,汇丰银行用于国际汇兑的资金在其资金总额中所占比例常达1/3,个别年份则高达1/2以上。当时外商洋行大多集中于上海,货物进出口要靠银行汇款,汇丰上海分行的业务通常占上海外汇市场成交量的2/3,在整个汇丰系统所运用的资金总额中占有重要地位,仅1930年就赚进2100万元。
  1935年以前,中国的外汇汇率一直由汇丰银行上海分行每日挂牌决定。每日早9时30分,汇丰银行将其买卖外汇的行市悬挂示众,俗称挂牌。10点汇丰银行在外地挂牌公布每天的外汇行市。行情有重大变化时,一天要挂三四次牌。汇丰银行经手买卖的外汇总额,经常占上海外汇市场成交额的60%~70%。由于有足够的资力买入或售出外汇,汇丰银行上海分行挂牌的外汇牌价也成为上海外汇市场乃至中国实际有效的汇率。
  汇丰银行还在国际兑换业务中,利用金银比价涨落的差价谋利。每逢国际市场上金贵银贱,汇丰就运入大条银,铸成元宝或熔制银元,投放中国货币流通领域;国际市场上银价上涨时,又在中国收集白银,装运出口。业务最为繁盛之时,汇丰库房可以容藏数千万两金银。汇丰银行通过操纵这些雄厚的资金,利用旧中国币制混乱、银两银元并用等弊端,及时换算,收取巨额兑换利润。
  其他外商银行如麦加利、花旗、东方汇理、正金等家,虽各有挂牌,不过相较汇丰而言,对外汇市场影响较小。外商银行垄断外汇,操纵汇价,不仅有力地支持了资本主义国家对中国的资本输入,而且还从汇价变动中对中国政府和人民进行掠夺。

  ■操纵中国金融市场
  外商银行不仅垄断中国对外国际汇兑,对中国金融市场也进行了控制。首先,外商银行在中国开展存、放、汇等银行业务,并发行纸币。
  由于外债借贷与赔款经收的缘故,中国关税和盐税均存于外商银行,尤以存储汇丰银行为最多。1923年~1933年,中国由关、盐税拨付借款、赔款在600万英镑以上。1932年中国岁出概算,外债均在1亿元左右。以1亿元之巨款存储外商银行,其中一部分供银行白用,不用付一文利息,中国金融界损失了调剂资金,外商银行则借此增加了实力,从而操纵中国金融市场。
  除了大额款项的存储,外商银行将触角也伸向了中小储户,其手段就是开办储蓄业务。由于外商银行得到本国政府的大力支持,资金雄厚、准备充分,加上在租界不受战乱波及,不受政事影响,因而营业稳定、信用较高。曾几何时,富商、官僚、军阀将剥削、搜刮、贪污所得巨款存入汇丰等银行已“蔚然成风”。外商银行对存款人的信息亦能保密,政府无权过问。遇到战争等紧急情况,中等社会人士亦愿提款转存外商银行。
  各外商银行的主要贷款对象为外国在华企业,有时,中国企业也能得到其贷款资助。例如,1933年10月,汇丰银行曾给荣宗敬创办的申新七厂提供200万元的贷款。此外,外商银行还通过拆票的方式放款给钱庄,将钱庄置于其控制之下,通过钱庄这一桥梁,将自己的势力深入到中国农村。
  由于外商银行在中国金融市场上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如未得到其同意,有关金融方面的改革单靠中国金融界与财政当局,均无法进行。比如1932年“一·二八”事变后,上海金融立现恐慌,银行业组织联合准备委员会以和衷共济,应对紧张,为了得到外商银行支持,联准会不得不推举汇丰银行经理霍奇曼(A. S. Henchman)、花旗银行经理哈格(Geo. Hogg)、麦加利银行经理莱纳(J. C. Lennie)为保管委员。1933年,国民政府为“废两改元”所组织的审查新币委员会中,汇丰、麦加利、花旗、东方汇理、华比、德华、荷兰、沙逊等银行都派出了经理担任委员之职。
  外商银行控制中国财政和金融,后果极为严重。正如毛泽东指出的:“帝国主义列强经过借款给中国政府,并在中国开设银行,垄断了中国的金融和财政。因此,他们就不但在商品竞争上压倒了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而且在金融上、财政上扼住了中国的咽喉。”此说并不过分。
 

此消彼长——华资银行参与市场分割

  1920、1930年代,外商银行的势力仍在继续缓慢的发展之中。不过,此时的中国金融格局已经开始出现了变化。华资银行以相当大的势头兴起,尤其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及其后几年,被称为华资银行的“黄金时期”。随着国家银行体系的最终完成,外商银行独步中国金融市场的局面遭到了挑战。

  ■中国国家金融体系逐渐完成
  在经历了一战的蓬勃发展之后,1925年发生的“五卅”爱国运动给华资银行的发展再次带来良机。此时外商银行吸收的华人存款被大量提走,库存现金不够付现,所发行的钞票被拒用,一度陷入颇为窘迫的境地,相对应的是华资银行的存款大幅度增加。随着业务的发展,资金实力的增加,华资银行的社会地位逐步提高。与此同时,一批具有近代银行经营意识和实践经验的经理人如张嘉璈、李铭、陈光甫、钱新之等,在事业的成功中崭露头角。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在其统治的最初几年中,其财政金融政策基本上是有利于近代银行发展的。政府一方面加强了金融垄断,迅速建立起“四行二局一库”的金融信用体系,另一方面,兼并了中国通商、四明、中国实业三家发行准备不足的老牌银行,加强了对商业银行的控制,并将整个钱庄业置于严格的监督管理之下。这一系列措施的实施,使得1920、1930年代的中国银行业处于繁荣发展的黄金时期,银行数量曾多达100多家。据统计,从1928年到1936年的19年时间里,全国新设银行达128家,且各大银行的资本额与业务量都获得显著增长。到1936年,当时主要的28家华资银行在全国已经开设629个分支行,建立起数千个通汇点,使得资金在全国范围内顺利流转。而外商银行32家,分支机构141所,就数量而言,以往那种独霸地位已然有所改观。

  ■关、盐税转存中央银行
  外商银行的业务与其极盛时期相比,也有所减色。1919年巴黎和会上,中国代表提出了“回复关税自由”,自此中国开展了“关税自主”运动。1928年7月,中美签订“关税新约”,承认中国“关税完全自主”。以后中国相继和德、荷、瑞、英、法、比、意、丹、葡、西等国订立关税条约或通商条约,都有关税自主内容。1929年2月1日起,中国名义上实现了关税自主,数次增加进口税率。1930年初,因金贵银贱,中国镑亏严重,国民政府于2月1日起将海关进口税改为海关金单位计算。海关金单位的实行,使国民政府避免了金贵银贱的损失,增加了财政收入。原来由汇丰银行保管的关税、盐税亦大部分转入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保管。

  ■华资银行要求分润外汇市场
  外汇市场完全由外商所操纵,新生的华资银行要想涉及国际贸易、国际借贷和国际汇兑等领域,经常受到外商银行的歧视性待遇。华资银行企图改变这一局面,首个经营外汇业务是中孚银行,该行在1921年时已与国外17个城市通汇。后执华资国际汇兑业务牛耳的中国银行,其外汇业务则是于1915年从上海分行开始的。
  1917年~1918年,因为华资银行根基已较稳固,此外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洋商和外商银行在中国的各种业务,包括国际汇兑业务在内,都曾经一度衰退,华资银行经营国际汇兑的条件已经具备,于是陆续设立国外汇兑部,并且亦有专营国际汇兑的银行设立。1923年~1927年,至国民政府奠都南京前为止,经营外汇的华资银行不仅增多,而且其经营业务,亦以转入押汇、信用证书等为主。
  上海华资银行外汇业务的扩展,使之要求分享外汇市场利润的愿望逐渐强烈起来。外商银行为了维护其在外汇业务的固有垄断地位,先是拒绝华资银行加入国外汇兑银行公会,继而妥协为成立联合组织。1929年10月24日,中外联合外汇经纪人公会组织——上海国外汇兑经纪员公会(The Exchange Brokers’ Association,Shanghai)成立,外方53人,中方16人,共同加入该会。
  自1934年9月11日起,中央银行每日将关金英汇等行市提早于每日晨9时开出。因为较汇丰早半小时,逐渐成为汇市的标准之一。这一措施在某种程度上收回外汇行市的挂牌权,藉此,中央银行在外汇市场的控制力得以增强。
  同年10月16日,国民政府下令中央银行筹资4000万元,中国、交通两行分别筹集4000万元与2000万元,合计1亿元作为基金,组织外汇平市委员会。该会的成立,起到了平衡汇市的作用,因此每日中央银行买进卖出,为外汇经营者所重视。这一措施也是政府管理外汇的初步成果,开平准外汇之先河。
  虽然外商银行仍然在上海汇市占据不可替代的位置,仍然是上海外汇市场的实际控制者,汇丰银行上海分行挂牌牌价始终是中国实际有效的汇率,国民政府对汇市稳定所采取的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也依赖于外商银行的合作,但不能否认的是:华资银行逐渐在外汇市场上占有了一席之地。以中国银行为例,该行1932年、1933年、1934年外汇成交易金额分别为国币16100万元、95600万元、98900万元。如果把1933年的国币按贬值的美金计算,则1932年至1934年的外汇交易,增加达4倍之多。
  1935年法币改革后,外汇的各项业务包括外汇挂牌在内,都已经开始由国家银行控制,以汇兑为主的外商银行业务则一落千丈。麦加利银行上海分行经理在1937年4月23日给伦敦总行的信中道出了其中窘境,他写道:“这里的外汇市场控制权已经全部从外商银行转归各中国银行掌握,他们现在能同伦敦、纽约两地的各大银行直接发生资金往来,无需再依靠所谓的外汇银行……因而,我们已不再能在汇兑上取得巨大利润。”
  麦加利所遭遇的困难,在其他外商银行身上亦有所体现,但是这并不表示外商银行在上海外汇市场的地位遭到全面挑战。由于租界的存在,外商银行势力雄厚,严格的外汇管理政策不易实施。

  ■华资银行钞票开始盛行
  因为华资银行蓬勃发展,对于一切业务无时不在改进,外商银行自然受到相当的影响。我们可以从上海当时流通的纸币来加以说明。以前通用的,几乎全部为外商银行所发行,华资银行如中国通商、中交等钞票,虽在上海有流通,但信用反不如外商银行所发行的钞票,到1930年代初,市面上流通的钞票大部分都是华资银行所发行的了,而外商银行的纸币则绝无仅有。据统计,在1935年币制改革时,外商银行纸币在上海流通300万元,天津流通150万元,合计450万元,仅占当时总发行额的15‰。这表明了华资银行的发展,也从另一方面反映出外商银行势力的减缩。
  此时的华资银行无疑已成“一方诸侯”,与外商银行和钱庄成鼎足之势。当然,所谓鼎足,不是绝对平均,在许多方面,外商银行的优势仍是明显的。


雄风尤在——外商银行平稳发展

  虽然1920、1930年代,外商银行在中外金融业中机构数相对缩小、资产总额所占比重下降、特权业务有所削弱,其扩张势头和霸权地位与前80年相比,处于停滞时期,但并非其特权势力已不复存在,或资力已无足轻重,事实上,从整体上而言,外商银行虽独霸地位受到削弱,但垄断地位依然存在。
  一战对于外商银行在华格局影响至为深远,其势力随着本国政治势力的消长而变化。由于战争的缘故,欧洲列强无暇东顾,美国和日本乘机加紧对中国的侵略。花旗银行这时候渐渐迅速发展起来,在华地位上升到仅次于汇丰银行的第二位。横滨正金银行在华除继续发行银元券以外,集中全力垄断东北的对外贸易和外汇市场,势力得到很大扩展。继之而来的是,日本的住友、三井、三菱银行也在中国开设分行。1925年,总行设在东北的日资和中日合办银行已经达到17家。另一方面,德华银行因德国一战失败而被中国政府没收。赫赫一时的华俄道胜银行则因俄国十月革命而在中国随波逐流,1926年,竟因投机失败而倒闭。从此日本独占了东北的经济利益。
  老牌的英国金融资本虽然短时期受到战争影响,但很快就凭借原有的雄厚实力卷土重来。汇丰银行因德、俄系银行的际遇而独占中国关、盐税款的经营权,在英、日、美三强中独占鳌头,并很快恢复了其中国国际汇兑银行和国际性商业银行的地位。1923年,它在上海外滩兴建了高7层、占地14亩,被时人称为“从苏伊士运河到远东的白令海峡最华贵的建筑”的大楼,正是其金融寡头显赫地位的象征。
  我们可以通过金融市场上几个重要指标进行衡量,分析外商银行在中国金融市场上的实力地位。
  1936年外国在中国金融方面的投资,不包括东北,不包括重复投资,共计3.1亿美元。英国在中国金融业中的地位日益受到日、美两国的威胁。但就关内来说,一直到抗日战争前,汇丰银行在金融界仍居于领导地位。1930年代初世界各国受经济危机影响严重,金融市场极为萧条,而汇丰银行一家1932年纯利竟达2000多万元,1933年为1884万余元。而上海36家中国银行,1933年仅盈余1884万余元。也就是说,新兴的主要华资银行的全部盈余相加才能抵上汇丰银行一家。
  外商银行在华吸收的存款,1936年共达3.53亿元,其中汇丰银行存款1.5亿元,占全部存款的43%;其次为麦加利银行,存款5900万美元,占17%;再次是花旗银行,存款4300万美元,占12%。三家合计已达全部存款的72%,可以想见,外商银行在存款项目中是占据绝对优势的。
  在资产总额上,在华外商银行资金雄厚,以其1/10的资力,足以与华资银行并驾齐驱。据日本东亚研究所的调查,1936年资产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有:汇丰银行(15303美元),麦加利银行(5177万美元),沙逊银行(2063万美元),花旗银行(3219万美元),大通银行(1500万美元),东方汇理银行(2296万美元),德华银行(1238万美元),横滨正金银行和朝鲜银行的资产总额也不会少于1000万美元。尤其是汇丰、正金、花旗、汇理四行,除钞票发行外,其他任何方面均大大超过主要华资银行。
  此外,外汇市场仍由外商银行控制。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中孚银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率先开办银行业务,战后中国银行业的外汇业务开始出现大的发展,但不足以打破外商银行的垄断局面。据中国银行的统计,1914年以后相当长一段时期,中国的侨汇收入每年平均在2亿元~3.5亿元。
  侨汇对长期存在的对外贸易逆差起着积极的平衡作用,当时的情况是,中国所借外债及外人对华投资尚不足以抵偿同期需偿付的外债本息,因此在平衡国际收支方面,侨汇成为至关重要的一个项目。比如,1928年中国的侨汇收入为2.51亿元,占中国国际收支经常收入的12.32%,弥补了当年贸易逆差的81.76%;1931年最高达3.47亿元,占中国国际收支经常收入的15.61%,弥补了当年贸易逆差的61.74%;1936年的3.2亿元,弥补了当年贸易逆差的96.97%。从以上数据可以直观看出,侨汇是一项收益可观,且业务量较大的国际汇兑业务,当时中国的贸易逆差主要是靠侨汇收入来抵补的。令人遗憾的是,如此重要的国际汇兑业务,却主要由外商银行经手,中国银行业由于在海外大多没有分支机构,几乎无法插手这项业务。
 

竞争协作——中外银行矛盾中共存

  近代中国的金融业,在进入二十世纪以后,逐渐出现外商银行业、钱庄业和本国新式银行业的三足鼎立格局。这三种金融势力之间不仅有竞争,同样也有相互合作。
  此消彼长,外商银行的资金愈雄厚,华资银行在金融的份额则愈见薄弱。外商银行在华势力经过长期经营与发展,资金实力雄厚,根深蒂固,在与华资银行的竞争中居于优势地位,对华资银行的发展起着阻碍作用,这无疑仍是1930年代中国金融市场上的一大特点,中外银行相互间的矛盾是可以想见的。
  一些极端的例子都表明了这一点。1924年,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在国外汇兑业务中,由于经营得法,同麦加利银行的斗争一度达到白热化。麦加利银行向掮客宣布,不接受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的外汇合同。对此,该行经理陈光甫毫不示弱地以牙还牙,致函外商银行公会,宣布也不接受麦加利的外汇合同。后经过激烈的斗争,以彼此妥协、继续互换合同而告终。与此同时,一些外商银行对华资银行亦“缺乏合作精神”,在中法实业银行停业后,怕受牵连,拒收“某些华商同业之外汇合同”。外商银行甚至在香港采取了排斥华资银行的联合行动。
  但从客观上讲,中外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却不仅仅是对立与不协调。外商银行与华资银行有冲突也有联络,有矛盾也有妥协。
  如钱庄与外国在华银行就有着传统的密切联系,外商银行常以通融拆票和通行庄票两种方式,给钱庄以资金支持。长时期内,汇丰银行与各钱庄形成了一种“愉快”的合作关系,其中买办对这种关系的形成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成为外商银行与钱庄进行资金融通的桥梁。
  同为现代性的金融机构,中外银行是竞争对手,但处于同一个经济和市场环境之中,两者之间有时也能为营建一个比较稳健的金融市场而相互支持。比如,外商银行和华资银行之间存在着相互拆借款项的合作关系。
  根据浙江兴业银行档案显示,从1918年开始,该银行对外商银行的拆款从未间断过,不仅拆款对象越来越多,而且拆款额亦越来越大,仅1923年对汇丰银行的一次拆款就达30万两之巨,期限长至6个月。
  “五卅”运动期间,由于上海民众对英国、日本实行经济封锁,外钞遭遇拒用的窘境,汇丰、麦加利、横滨正金、台湾、朝鲜等银行还因此发生挤兑风潮,在外商银行岌岌可危之际,上海总商会会长虞洽卿等人出面维持,帮其渡过难关。仅中南银行,由两家钱庄暗中筹款,一次接济外商银行就达30万元。在爱国主义情绪高涨之际,中国的银钱两业居然冒天下之大不韪,暗中支援外商银行,如果不是平时交往密切的话,恐怕绝不会在运动中不惜担当“卖国”的干系,去接济他们的外国同行。
  类似的情形还发生在1932年的“一·二八”淞沪会战时期。为躲避战火,上海的华资银行曾全部关门,汇丰银行上海分行为尽力使华资银行开门,曾适当贷出款项,以稳定人心。  1934年~1935年的白银风潮中,财政部长孔祥熙向汇丰银行求援,汇丰亦伸出援助之手,其上海分行经理霍其曼通过中国提供的二、三百万元现金和自有基金,通过操纵外汇市场的办法,使得中国货币汇率保持了相当长时期的稳定,安然渡过“白银风潮”。为表示感激,蒋介石曾授予霍其曼及汇丰银行总经理郭礼宾各一枚高级荣誉勋章。此外,1935年的“法币改革”,汇丰银行亦参与其间,其给予的支持,是改革得以顺利进行的非常重要的保证。 
  近代外商银行在中国,起到了开风气之先的示范作用,直接刺激了华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产生与发展。同时,其现代的金融管理制度和竞争体制,对华资银行的发展亦产生一种借鉴作用,更造成竞争压力,从而促使本国银行始终保持强烈的危机感和紧迫感。对于这种竞争精神,陈光甫曾有这样的评价,“外商银行与华商银行并立,伺机竞争,人人认为可虑,余独认为可喜,盖外商银行与吾人并立,不啻为华商银行之监督机关,足令华商银行自动生其戒惧之心,而防止不宜之行动。”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1920、1930年代,面对在华外商银行强大的金融实力和业已形成的霸主地位,华资银行展现出来的不畏强势、决意奋争的信念和行动,实乃民族金融之幸,也正是振兴民族金融的精要所在。
(复旦大学中国金融史研究中心协助供稿,作者系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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