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融监管职责调整后,中国人民银行新的职能为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提供金融服务。
其次,金融宏观调控体系的建立和完善。1978年以来,货币政策调控机制经历了由以直接调控为主,向1994年至1998年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过渡,直至1998年以后以间接调控为主的转变过程。
改革以前,银行实行“统存统贷”的信贷计划管理体制。1979年开始,信贷资金管理办法改为“差额包干”。1993年,金融宏观调控机制开始从以直接调控为主向间接调控为主转变,逐渐形成了以货币政策最终目标、中介目标、货币政策工具构成的货币政策框架体系。
1986年1月,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中提出的货币政策目标是双重的,即发展经济和稳定货币。1995年3月,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目标为稳定货币币值,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1997年4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成立了货币政策委员会。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央银行开始运用间接性政策工具,通过调控准备金头寸实现准备金总量的操作目标,并引导银行资产组合行为进而实现货币供应量这一中介目标及至价格稳定目标。1993年国务院发布《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央银行逐步改革货币政策工具。
1994年,人民银行制定了货币供应量统计与公布的暂行办法,并从3季度开始按季度公布M2、M1、M0的统计指标,并加强了对超额准备金的监控。从1995年2月开始,改变了过去中央银行贷款利率和商业银行存贷款利率联动调整的作法。1996年1月3日,全国银行间拆借市场试运行,6月1日起,同业拆借市场利率放开。从1995年开始,再贴现业务数量逐步增加,范围也进一步扩大。公开市场业务于1996年4月9日试运行。我国从1994年1月1日起,实现汇率并轨,促使对外贸易迅速发展,外资流入大幅增长,使外汇供求关系出现了与以往不同的局面。
1998年以来,金融宏观调控模式基本上实现了由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的转变。中国人民银行积极创新货币政策调控工具。2002年6月25日,开始进行公开市场正回购操作,以稳定基础货币增长率。
2003年以来,我国经济开始进入新一轮上升周期,2007年底,国家外汇储备余额达15282.49亿美元。从1998年以来持续多年的稳健的货币政策和2007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