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张君
在几千年的经济社会变迁过程中,协会组织为何经久不衰且影响力越来越大?人们试图从不同的角度用经济学理论加以解释。笔者认为,行业协会作为一种第三方私人治理机制(非正式的,与国家、法律强制正式第三方治理相对应),对于调节政府内部性和信息劣势、市场外部性缺陷以及降低行业交易成本等方面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新制度经济学中的交易成本理论或许可以为协会组织的存在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经济学支持。 协会组织存续交易成本 交易成本理论(Transaction Cost Theory)是用比较制度分析方法研究经济组织制度的理论。该理论认为,交易成本由以下要素构成: ■信息搜寻成本 ■谈判成本 ■缔约成本 ■监督履约情况的成本 ■可能发生的处理违约行为的成本 科斯认为,通过建立一种无限期的、半永久性的层级性关系,或者说通过将资源结合起来形成类似企业那样的组织,可以减少在市场中转包某些投入的成本。这种“持久性的组织关系”就是体制组织,包括契约,也包括政策等。因此,依靠体制组织、契约以及政策等,采纳和利用标准化的度量衡,能降低交易成本的水平。 在讨论协会组织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之前,有必要先对本文涉及的交易成本来源加以说明。经济学认为,社会生活中的交易成本来源于市场外部性缺陷与政府内部性和信息劣势缺陷共同造成的一种损失。具体而言,理智的市场经济主体会完全根据私人边际成本等于私人边际收益,而不是私人边际成本等于社会边际成本和私人边际收益等于社会边际收益的原则行事。如果按后一种原则行事,会造成社会资源分配的扭曲,以及公共产品和政策的供应不足或供应不均衡。而此时,又由于政府行为的内部性和信息劣势,凯恩斯强调的政府干预也会因为种种干扰因素而无法改变或彻底改变这种局面,交易成本的存在无法避免。 这样,无论是选择政府还是选择市场,均不会出现最优,而只能是一个不合意和无法容忍之间的一种程度选择。在这种情况下,在政府和市场之间便会出现这样一种组织形式,它依靠某一类市场主体,并为之代言,斡旋在市场和政府之间,通过降低市场主体之间以及市场与政府之间的交易成本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增加整个行业和社会的福利。此类组织形式就是我们所说的行业协会,或可更为宽泛地称作商会。 通俗地讲,市场经济主体不可避免地会存在自利性和短期行为,个体的边际成本如果等于边际收益,市场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就不必发生改变。就银行业而言,追求收益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是每个银行的经营目标,而在单个银行追求各自股东收益最大化的同时,却很难考虑整个行业、整个社会的利益是否达到了最大化,是否存在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即是否达到了帕累托最优状态。 另外,行业内的个体力量也往往有限,无法改变整个行业的游戏规则,很难通过个体力量建立并促使整个行业执行一种更为合理、更为优秀的游戏规则,即便新的规则会更有利于实现帕累托最优,更有利于使行业边际成本接近于社会边际成本,行业边际收益更接近社会边际收益。 实际上,政府行为也很难达到完美状态。囿于政府行政行为的内部性以及信息不对称,政府很难准确、及时地把握某一个行业的情况,并对相关政策进行适时调整,立法部门亦无法准确把握某一部法律的制定对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带来的总体影响。因此,行业协会在规则、规章乃至法律制定方面均应发挥更大作用。据了解,美国的行业协会是美国政府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内“国际谈判平台”的建议和设计者,美国政府的绝大多数谈判条款均由相关协会提供,在WTO《贸易相关知识产权协议》的8项重要协议中,就有两项完全是美国国内行业协会提供的。 中国实践与国际经验 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曾对中国银行业协会的职能和定位做过重要指示。他说,中国银行业协会应当引领中国银行业的健康发展,应当成为政策的建议者、市场的协调者、纠纷的仲裁者、信息的传播者、会员的服务者和专项工作的组织者。笔者认为,刘主席对协会的定位,恰恰反映了协会这种组织形式在上述工作中的优势,即可以利用行业协会组织的身份和资源降低银行业的交易总成本,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西方银行家协会上百年的发展史也证明了这一点。
优势1:与政府沟通,为银行争取利益,为政府提供建议 市场经济中的交易是讲究成本的。为了达成某项约定,无论是对政府还是市场经济主体,二者之间发生的直接交易很难保证是成本节约型的。对于政府而言,行业协会的存在有诸多好处,至少在制定规章制度,征求行业意见时不需要同时面对所有的市场经济主体。行业协会作为政府和市场之间的一种角色,往往可以提出更为专业化的政策建议,既维护了行业利益,也解决了政府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了政府或单个市场交易主体行为可能引发的交易成本。 近一段时期以来,我国有关银行跨行查询收费的问题再度引起社会公众和政府层面的广泛关注。其实,中国银行业协会早在今年3月就组织工行和建行分别担任牵头行,开始研究制定银行卡和电子银行业务、结算类业务和代理类业务的收费指导价,并将在近期待最终研究结果出来后向银监会汇报,提供政策建议。另外,一年多来,中国银行业协会针对我国《破产法》当中的相关条款,也从维护银行业的利益出发,多次向立法部门提出了诉求,要求优先考虑银行业债权的清偿顺序。 行业协会召集专业人士,向政府或监管当局提供政策建议或诉求的现象,在世界范围内并不鲜见。日本全国银行家协会每年都会针对年度税制改革提出建议,诸如2006年该协会就提出修改不良债权的免税偿还标准及扩充亏损金额归还制度,以及要求重新修订联合纳税制度。俄罗斯银行家协会则积极争取通过司法及地方立法标准化法案,促进货币-信贷体系的发展,提高其稳定性与独立性,保护信贷组织免受政府机构干涉,并争取独立或者间接参与起草此类法案。
优势2:信息与人力资源共享 信息交换与专家队伍共享是任何一个协会组织最为典型的特征。提高信息质量,增加信息交换频率是非常有益的,这样可以减少信息流转过程中的摩擦和杂质,降低经济交易成本。共享专家队伍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单个市场经济主体培养研发人员的成本,市场运营的总成本可以得到缩减。 中国银行业协会通过自身的网络渠道,将诸多会员单位、监管当局以及海外金融机构和同行的相关信息收集起来,通过分析、综合等方式进行过滤,逐渐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信息资源库。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中国银行业协会通过通讯、简报、内部网站等向广大会员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了大量的分析数据、金融创新做法、监管法规解读等信息资源。另外,中国银行业协会的专家库建设也于年初开始筹备,目前已经组建了一批资深专家,并就协会的自律、维权和银行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工作提供了诸多援助。 在这方面,美国银行家协会走在了我们的前面。经过100多年的发展,美国银行家协会已经拥有了巨大的人力资源库和信息资源库,他们不仅可以就会员银行运营中某一普遍性、一般性问题提供信息咨询,而且还可以针对某一具体的技术问题提供建议乃至更为细致的专家支持。值得一提的是,美国银行家协会的专家库汇集了相关领域的各类专家,既包括银行界资深人士,也包含律师、大学教授、会计师等各领域的专才,可以向银行运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提供咨询。
优势3:统一行业标准 制定行业标准被看作是行业协会另一个最为重要的职能之一。统一的行业标准有利于防止无序竞争、规范市场秩序,提高市场交易效率。 在过去的一年中,中国银行业协会从自律的角度出发,针对银行业专项业务先后制定了几大标准: ■“银行卡类业务行业收费标准”。建议银行卡类中间业务收费标准实行下限管理,以至少能够弥补业务正常运行所产生的成本; ■“电子银行业务收费标准”。目前,电子银行汇划类业务收费标准执行的是政府指导价,电子银行的成本明显低于柜面手工操作成本,因此在价格上仍存在明显的不合理。协会建议将价格策略作为研究重点,通过差别定价,引导客户使用电子银行,以降低银行成本和社会成本; ■“小额支付系统收费标准”。目前,商业银行的跨行支付结算业务需要向人民银行的小额支付系统缴纳费用,该费用支出是银行经营成本的重要部分之一,也是各行制定客户收费价格策略的主要依据。但各行现在还没有向客户收取费用的统一标准。因此,协会建议就向客户收取跨行支付业务的收费标准问题进行讨论,通过成本-收益分析计算出盈亏均衡点,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规范跨行支付结算业务市场; ■代理类中间业务收费标准。 此外,其他的收费问题,诸如保险资产托管费率问题、QFII账户的收费问题等,也正在进行研讨。 从世界范围来看,绝大多数银行业自律组织都将制定行业标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据了解,日本全国银行业协会在电子银行、业务经营体制、票据交换以及特定交易账目管理方面都曾给予过指导办法和指导价格。新西兰银行家协会则先后制定了诸如《银行营运守则》、银行间合作程序和零售支付方式标准(如直接付款和自动支付)以及不动产及个人财产担保的操作标准等行业规范。瑞士银行家协会也分别通过其下属的法律工作委员会、税务工作委员会、金融市场规范及会计委员会以及金融标准化委员会等机构,设计和执行了诸多的行业标准。
优势4:行业资格培训 除了协调市场与政府关系、共享人力与信息资源以及制定行业标准之外,绝大多数的现代行业协会还将大量的精力放在从业人员培训上,试图通过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规范从业人员行为的办法,降低交易中的摩擦成本和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 银行业是一个专业性强、创新频繁的行业,其经营活动具有巨大的外部性,银行经营的失败具有多米诺骨牌效应,会对整个金融体系乃至社会稳定造成重大影响。另外,银行业虽然无论如何也不能被列为劳动密集型行业,但银行业的竞争归根结底却是人才的竞争。我国银行业从业人员接近300多万,而现代商业银行运营所需要的金融专业人才却明显不足,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人力资源开发、培养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由于缺乏统一的行业资格认证标准和规范的专业素质评价办法,导致对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和能力的认定难以体现行业和岗位特点,难以适应不同层次人员培训和发展的具体需求。 为此,2005年5月,经银监会批复,中国银行业协会重新全面启动了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并将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列入今年工作重点和“十一五”规划,随即成立了“中国银行业协会银行从业人员资格认证项目课题组”。截至目前,经过长时间的论证、调研和其他相关准备工作,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工作正在稳步、有序推进,并将于年底推出两项资格证书。 谈到行业培训,我们不妨再把目光投向海外,美国银行家协会的培训项目堪称典范。据笔者了解,在美国银行家协会2004年财年总收入中,来自行业培训的收入占比高达40%,在其支出中,用于聘请教师、编写教材以及培训的固定资产投入也占其总支出的35%。美国银行家协会凭借其庞大的培训储备资源,可以对银行运营中的绝大多数岗位和环节提供专业培训、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在英国,金融服务学院、金融服务技能委员会、苏格兰注册银行师学院以及英国银行家协会等多家机构,也在行业从业人员培训上投入了大量精力。在我国台湾及香港地区,几乎每一名银行从业人员都持有与本岗位相对应的资格证书,并随着岗位、职务的变化而要求获得更多的职业资格证书,并要接受再教育。 作为与企业、市场、国家、“非市场网络”并行的第五种经济组织形式,学者也曾分别从社会学、政治学和经济学的其他分支对行业协会的存续提供各种理论支持。我认为,行业协会作为中介于市场与政府之间的一种“私序”安排,在降低交易成本和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方面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这也许正是它绵延几千年经久不衰的原因所在。
行业协会历史变迁
行业协会作为一种第三方私人治理机制,其产生与发展贯穿了人类社会2000多年的经济社会变迁过程,是一种比企业还古老的组织制度。在公元前最后两三百年的上古时代,伴随着社会经济特别是建立在手工业基础上的工商业的不断发展,在古埃及的底比斯城、亚历山大城就出现了诸如涂油协会和码头搬运工协会等最为原始的行会组织,在腓尼基沿海的贝鲁特城和叙利亚沿海的雷俄提西雅城,也出现了造船工人协会。中国的封建行会萌芽于春秋战国至隋唐时期,其后的宋、元、明、清等封建王朝则以团、团市、公所、祠、会馆、堂、庙等不同形式和称谓,继续演绎着中国封建行业协会发展的历史。 1955年马赛商会成立,并于1650年获得书面许可。马赛商会具备了现代商会的最初形态,它的成立标志着世界上第一个现代意义行业协会组织的出现。公元19世纪下半叶至20世纪初,垄断资本主义开始形成,现代意义的行业协会组织在西方得到了快速发展,美国银行家协会就在这一时期建立起来。两次世界大战期间,一大批新的协会组织纷纷出现,尤其在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现代意义的行业协会得到了迅猛发展,赢得广泛的政治和经济影响力。 在中国,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于清末和民国初年迎来了最佳发展时期,封建行会组织在这一时期进一步发生解体和转型,现代意义的民间社团性行业组织开始孕育出现。新中国成立后,中央政府对旧中国商会和同业公会组织进行了改造,成立了新的商会组织,主要包括工商联体系的产生和发展以及贸促会体系的产生和发展。改革开放后,伴随着我国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行业协会一方面伴随着政府机构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发生变化,另一方面又随着有独立经济利益的市场竞争主体的形成和发展而发生转变。 (作者为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