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保险资金入市比例从上年末总资产的5%上调至10%,同时保险资金可投资股票范围进一步放宽,取消了对过去12个月中涨幅超过100%的股票以及ST类股票等不能投资的限制。这一举措,不仅会提高保险公司资金运用效率,也会提升保险公司内涵价值。
顺应潮流而动
2004年年底,保监会规定了保险资金进入股市 5%的投资上限和 6种不可投资的股票。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控制风险、保护保单持有人利益。因为当时 A股市场非常低迷,而保险资金运用在中国也处于起步阶段,投资管理水平有限,设定5%的上限是为了防止资本市场系统性风险对保险经营产生过大的冲击。事 实证明,这一限定使几大保险集团在熊市中避免了更大的损失;同时也保证了保险资金运用的安全性。
随着股权分置改革深入推进,制约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大制度性障碍逐步消除,近期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大幅提升和全球流动性过剩与资本市场的繁荣,使中国A股市场股最值洼地效应非常显著。在多种因素的共同刺激下,从2005年底,中国资本市场进入了新一轮的上 升周期。2006年上证综指涨幅132.8%;截至7月25日,2007年上证综指涨幅已达61.6%。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资金供求关系、经济周期等推动资本市场上涨的主要因素看,这一轮上升周期仍将持续。
由于前期大多数股票涨幅可观,如仍按照2004年两个文件的要求,保险公司将面临内地市场几乎没有可供投资的股票这一尴尬局面。随着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投资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加强和资本市场发展环境的变化,当初的各项保护性措施已经成为保险公司做大做强的障碍,尤其是对可投资股票种类的限制,更是具有较强的行政色彩。新的市场环境,客观上要求进一步放宽对保险资金运用的限制,这既是保险业发展的需要,也符合市场化监管的发展趋势。
影响不宜夸大
保险公司的资本价值具有两层重要涵义:一是要使融资成本最小化,就是承保利润越高越好;二是要使资金收益最大化,就是要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使投资组合收益最大化。虽然资金运用范围放宽之后,保险公司能够根据市场状况自主决定投资对象,有助于加快形成独特的比较优势和核心竞争力,但必须认识到,保险的根本职能还是经济保障,对资金运用范围扩大的作用不宜过分夸大,保持稳健经营、确保实现正的承保利润才是保险经营的核心原则。从国际保险业发展看,这一原则曾在1980年代、1990年代遭到悖离,但其后 惨痛的教训使保险业在深刻反思中重新回归这一原则。
承保利润来自保险公司的核心产品-保单,从资本角度看,保单就是一种融资工具,融资成本与承保利润率成反比,当承保净利润小于零时,保险才有正的融资成本;承保利润大于零时,保单的融资成本就是负的。
即便是投资大师巴菲特,在经营保险公司时也一直非常强调承保利润的重要性。在20 世纪最后 20年,美国的非寿险行业整体承保利润率一直为负,几乎所有的财产险公司都非常重视投资业务利润。但巴菲特的NationalIndemnityCompany在1980~2004年的25年中,年平均承保利润率却达到了5.6%。9·11以及多次突发事件表明,巴菲特用自己的实践对保险业“承保收益与投资收益”的关系作出了最佳诠释。
可见,承保利润是保险公司内涵价值的基础,投资利润对于内涵价值的影响具有多重性,因为投资受外部因素影响很大,具有不确定性。尽管保险资金运用对于提升保险公司盈利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但是正确的保单定价和准备金提取才是决定保险公司内涵价值的关键。从国际保险业发展的实践看,一个承保利润长期为负的保险公司,实际上已经处于道德风险失控的边缘,绝对属于“不保险”的保险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