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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文]物权法:要解决中国问题 双击滚屏阅读
物权法:要解决中国问题
Property Law : Solving of China-Specific Problems 
作者: 编辑部 文章来源: 《当代金融家》2007年第2期/总第20期 更新时间: 2007-3-5 17:20:51

 


目录

1.物权热点话题

2.宪法原则与中国转型市场经济特征

3.物权法重大争论

4.物权法制定的启示

5.物权法与土地征用

6.物权法与担保物权制度

7.英国政府资助中低收入者取得部分房屋所有权

8.物权与第三世界消除贫困
——赫尔南多•德•索托的圣战



【编者按】

  自2002年起历时五年七审的物权法制定过程,在民主立法和技术设计上,可以说是中国立法史上的立法标杆。
  物权法,上涉国家基本经济制度,下系民众切身利益。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一直将中国的物权法草案排在整个民法立法进程中最优先的位置,而物权法草案迄今也创造了全国人大立法史上单部法律草案审议次数之最。物权法的初审是在2002年12月的九届人大常委会上,十届人大常委会又经过6次审议。5年来,在一次次座谈、征求意见和修改的基础上,经过7次审议的物权法草案已就许多有争议的重大问题逐步达成以下共识:
  ■物权法草案以宪法为依据,从中国国情出发,体现中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遵循平等保护物权的原则,加大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力度;
  ■反映党在现阶段的农村基本政策,维护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重点解决了现实生活中迫切需要规范的问题。
  可以说,如今的物权法草案,突出了中国制度演变特征,坚持了一切从实际出发,凝聚了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集体智慧。一句话,物权法草案适应了中国国情,解决的是中国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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