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企业授信额度无形中增加的风险防范
银行对企业原先予以的授信额度协议是以人民币计算但允许企业按外币使用,例如予以企业8.3亿元额度,同时协议约定企业可按1美元比8.3元人民币使用1亿美元开证或押汇。当人民币升值为7.0元时,这时8.3亿元额度企业按新汇率已可用到1.1857亿美元,无形中可多用1,857万美元。这时银行如果不要求企业追加担保条件,则会增加了1,857万美元的风险敞口。应采取的措施有,在银企合作协议中设定汇率风险条款,当人民币升值达到一定幅度时:(1)企业应增加担保条件和抵质押物;(2)或按人民币升值比例压减授信额度;(3)或原授信额度协议提前到期,重新核定。
对外币不良资产清收的风险防范
如果银行原先不良资产的债权币种是人民币,而清收回来的资金是外币,则在人民币升值后会出现还款缺口而无法结清原由的人民币债权。应采取的措施(:1)收到外币后尽快结汇偿还人民币贷款;(2)在与债务人的清收协议中列明汇率风险条款,即债务人应按付款日汇率支付与人民币债权金额等额的外币。相反的情况是,如果银行收回的是人民币用于归还外币不良资产,则应推迟购汇以能多结清些外币不良资产。
对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减少的风险防范
银行发放外币贷款(银团贷款、委托贷款、押汇等),收取的外币管理费、手续费等,由于人民币升值结汇所得的人民币将减少,从而形成了损失。应采取的措施是在合同中约定:(1)在币别上要求以人民币收取费用(;2)在时间上要求在前期收费,而不是事后收费。
对统计分析结论失误的风险防范
人民币升值后,银行外币资产折成的人民币资产数额会减少。如果原先不良资产中的外币较多,则会出现不良贷款总额和不良率双下降的情况。值得注意的是,此时的"双下降"并不是银行清收的成果,而是汇率变化所致,要防止盲目乐观。应按同币别同时期进行统计分析,以得出正确结论和做出正确决策。
对外籍人员按揭风险的防范
银行对外籍人员提供的是人民币按揭,但其薪酬收入是外币,折成人民币后出现还款缺口。防范措施:(1)事前调查好借款人的综合还款能力;(2)要求其对购房面积大小要量力而行,适当控制按揭数额。对于信用卡业务,以外币偿还人民币消费额度的,也应注意折算风险。
(本文作者为中信银行总行信贷管理部总经理)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