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24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保险业共接到地震相关保险报案20万件,初步核实被保险人死亡1.36万人,伤残1632人,被保险房屋倒塌2.75万间,已付赔款8782万元。虽然截至发稿时,保险赔付额尚未尘埃落定,但实际损失额与保险赔付额相距甚远。
地震保险的缺位引发思考
“国家应该泛用保险这样一个精巧的经济手段来管理财务。”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对本刊记者说:“2005年的美国飓风事件,损失比中国要大,而灾难导致的损失有50%是由保险公司来承担的。然而,目前四川大地震由于当地买保险的人很少又没有地震险等原因,由保险公司来承担的损失很少。
而这种情形导致的结果是,政府目前要用几百亿来进行救灾,这部分支出将主要来源于税收。这也引起我们的反思:作为金融支柱行业的保险业,它的意义何在?
“由于我国地震保险的缺位,政府在风险处理方面始终扮演着第一承担者的地位和角色,而政府应该是风险的最后承担者。”郝演苏说,“如果按照人均GDP的指标来衡量,我国正处于起飞至相对成熟的关键时期,国家建设需要大量资金。国家要防患于未然,否则就会把本来应该用于社会福利、公共设施建设和发展的资金用来救灾。救灾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可以有更科学、更有益的方法,就像一个家庭不应该因为某个人的变故而去卖房子、卖车一样,影响家庭其他人的生活质量。如果一个家庭有很好的健康保险、医疗、养老保险计划,就可以通过保险公司去索赔。这是现代社会的一个理财观念。”
郝演苏表示,巨灾险应积极推出,更重要的是建立一个国家巨灾风险保障制度,这是后备保障制度,有财务理财的安排。这样不会使国家的预算规划被打乱,不会使国民经济成长成果的相当一部分被吞噬。防范于未然,平时的积累就不会在发生问题时捉襟见肘。
国家理财机制亟待建立
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吕益民对本刊记者表示,目前中国的金融还没有完全发挥出自身的作用。比如理财的功能,运用这个功能,就可以对受灾等突发事件进行有计划的管理。
目前的募捐款项还不能完全做到公开、透明并且缺乏持久性和长效性,这使一些捐赠人有所顾虑。所捐款项一次性捐入,一次性使用,再出事情,再募捐,是短期作用,缺乏长效性。吕益民认为,金融应该发挥出自身的作用,使募捐款项公开、透明、科学的操作,并将没有投入使用的那部分捐款保值增值,增值部分给受益人带来长期的益处,这也会更好地促进我国公益事业的发展。这方面公益信托就可以实现这些作用,但目前国内尚未正式推出。
中国信托行业协会研发部副主任杨显峰表示,国内一些信托公司推出过类似公益信托的产品,但现阶段真正意义的公益信托产品的推出还存在一些阻力,比如没有配套的法律法规相适应,没有配套的制度应用。另外从税率机制方面,没有对捐赠人的优惠制度,从国外的发展经验来看,这个领域应该是免税的。目前,人们还缺乏通过信托进行慈善捐助的意识。
灾难面前,支柱行业金融业勇挑重担,担负起了各个方面的巨大作用,人们看到了一座用责任感、爱心与智慧铸就的坚强的金融壁垒,而“国家巨灾风险保障制度”、“巨灾险”、“公益信托”等设想的提出,这些金融专家们充满责任感的建言与启示,更让我们感到建立国家理财机制的紧迫性。 上一页 [1] [2] [3] [4] |